第三十四章 挖墙脚(求收藏!求票票!)-《综艺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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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栋用了个小激将法:“任姐可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

    “小子,激将法对我没用,跳槽从来都不是一拍脑门就能决定的事。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没理由放弃现在稳定而优渥的生活,跑去你那个小地方从头来过~”

    梁栋不假思索的说:“可我觉得任姐不是甘于安稳的性格。”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我靠,这话听着怎么那么耳熟?

    小鸣哥:我也觉得挺耳熟的!

    梁栋惭愧:太特么骚瑞了~

    小鸣哥:闹太套~

    没工夫多想,梁栋再次加码:“您加入公司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帮我跟官家谈判拿地。

    未来,中国综艺娱乐的中心,将在你的笔下书写。

    难道,亲手打造一座城,不比在公司做那些枯燥乏味的数学题有意思的多?

    而且我们公司的未来,也不缺做数学题的机会。

    养成类游戏,可比简单的资本游戏有意思的多。”

    任妮星这回是真的沉默了,一是被梁栋的野心所震惊;二是对他描绘的蓝图产生了向往。

    虽然她不是房地产从业人士,但玩资本的,对于房地产那套也很熟悉,万变不离其宗嘛,她有信心做好。

    正如梁栋所说,与其苦巴巴的做那些几百几千万的小单子,倒不如去魔都,跟这小子一起开创未来。

    但是,对于玩资本的人来说,画大饼等同于耍流氓!

    不拿点真金白银,靠一张嘴就想忽悠老娘,那是想瞎了心。

    这年头,活儿好不好,还得船上见真章!

    以为人人都是长舌怪,可以舌战群儒?

    “我在现在的公司,基本年薪50万,算上项目提成和奖金,年收入在120-160万之间。

    如果遇到大单子,这个数字还能再上一个台阶。”

    她省略的话是——你能给我什么?

    梁栋毫不犹豫的说:“120万基础年薪加浮动奖金,外加公司股份5%的分红权。

    如果公司上市,你有权以ipo价格,购买最多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票,包括相对应股权。”

    这个条件在2007年,绝对是大手笔了。

    若是10年后,不算股份分红的情况下,邀请这样一位高管加盟,至少得给人300个w以上的年收入才行。

    梁栋可以说是下了血本,根本不给自己留后路,一次性把条件开满。

    如果这样还不满意,梁栋只能说他这庙小,容不下对方这尊大神。

    还好,任妮星只是性格飒爽,人还算正常,至少不是一个狂妄无知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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