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求银票)-《moba之错把女帝当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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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诗仙,我志在必得。”

    “放屁,你算老几,也配得上诗仙的称号?”

    “诗坛水很深,你把握不住,让我来当这个诗仙吧。”

    ……

    诗人们坐在各自的重天垫上。

    开启了互喷模式。

    有些诗人甚至摩拳擦掌,准备在曲水诗会上干一架。

    上官婉儿看着众多诗人的丑陋嘴脸。

    眉头紧皱。

    这样的诗人,不是她喜欢的诗人。

    “诗仙称号,是用诗来争夺的,靠的不是拳头。”

    “想要成为诗仙,就创作出受欢迎的诗吧。”

    司空震站在高台上说。

    他刚说完,就有一个诗人自告奋勇。

    在众怒葵葵之下,在所有观众面前,读出了自己的诗句。

    “好雨知时节,走路会湿鞋……”

    “一朝被蛇咬,处处闻啼鸟……”

    这个诗人读完。

    观众们中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

    呐喊助威的人寥寥无几,喜欢这首诗的人更少。

    所以他的重天垫只上升了不足一米。

    有请下一位。

    有的诗人即兴创作,有的诗人则拿出口袋里的纸条。

    照着上面的文字朗读。

    其中有一人,就是程咬金的小儿子,程处默。

    而且。

    程处默这首诗的质量极高,刚刚读完,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直接升到了七七四十九米。

    他花大价钱买这首诗,目标就是今天的诗仙称号。

    一首好诗,再加上他程咬金之子的身份。

    诗仙,他志在必得。

    “程兄,没想到令公子也是一个颇具才情的人,真是虎父无犬子呀。”

    “按照这个节奏,恐怕这今天的诗仙,很可能就要被令公子夺走了。”

    司空震笑着说。

    但是在心里,他却一直在咒骂着。

    这个程处默也太不要脸了,一家人都是祖传的粗人,擅长征讨敌军。

    但是论起诗歌,恐怕连十岁孩童都不如。

    能拿出如此高品质的诗歌,必定是买来的。

    “司空兄谬赞了。”

    “这首诗可不是我那幼子所做,而是花钱买来的。”程咬金倒是大大咧咧,没有丝毫的隐瞒。

    司空震闻言。

    忍不住苦笑。

    这程咬金一家也太奇葩了。

    用买来的诗参加诗会,竟然还光明正大的承认。

    厉害。

    在高台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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