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今天的诗仙,我志在必得。” “放屁,你算老几,也配得上诗仙的称号?” “诗坛水很深,你把握不住,让我来当这个诗仙吧。” …… 诗人们坐在各自的重天垫上。 开启了互喷模式。 有些诗人甚至摩拳擦掌,准备在曲水诗会上干一架。 上官婉儿看着众多诗人的丑陋嘴脸。 眉头紧皱。 这样的诗人,不是她喜欢的诗人。 “诗仙称号,是用诗来争夺的,靠的不是拳头。” “想要成为诗仙,就创作出受欢迎的诗吧。” 司空震站在高台上说。 他刚说完,就有一个诗人自告奋勇。 在众怒葵葵之下,在所有观众面前,读出了自己的诗句。 “好雨知时节,走路会湿鞋……” “一朝被蛇咬,处处闻啼鸟……” 这个诗人读完。 观众们中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 呐喊助威的人寥寥无几,喜欢这首诗的人更少。 所以他的重天垫只上升了不足一米。 有请下一位。 有的诗人即兴创作,有的诗人则拿出口袋里的纸条。 照着上面的文字朗读。 其中有一人,就是程咬金的小儿子,程处默。 而且。 程处默这首诗的质量极高,刚刚读完,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直接升到了七七四十九米。 他花大价钱买这首诗,目标就是今天的诗仙称号。 一首好诗,再加上他程咬金之子的身份。 诗仙,他志在必得。 “程兄,没想到令公子也是一个颇具才情的人,真是虎父无犬子呀。” “按照这个节奏,恐怕这今天的诗仙,很可能就要被令公子夺走了。” 司空震笑着说。 但是在心里,他却一直在咒骂着。 这个程处默也太不要脸了,一家人都是祖传的粗人,擅长征讨敌军。 但是论起诗歌,恐怕连十岁孩童都不如。 能拿出如此高品质的诗歌,必定是买来的。 “司空兄谬赞了。” “这首诗可不是我那幼子所做,而是花钱买来的。”程咬金倒是大大咧咧,没有丝毫的隐瞒。 司空震闻言。 忍不住苦笑。 这程咬金一家也太奇葩了。 用买来的诗参加诗会,竟然还光明正大的承认。 厉害。 在高台下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