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我把狗男主一脚踹进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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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宁来不及擦脸,用袖子随意抹了两下,便赶紧去开门。
甫一开门,赵福便看见了女鬼般的一张脸。
煞白的皮肤,眼底带着淡淡的青色,脸上还有未干的水珠,衣襟、袖口溅得都是水渍。
赵福扶额。活了将近五十年,都没见过这么邋遢的姑娘。
还真就是仗着自己生得好看,不修边幅。
他叹口气,对着身后的小厮摆摆手。
小厮走上前,手里捧了件新衣裳,是件烟粉色的棉袍。
干净整洁,袖口还修了几枝海棠。
“你去正院当差,必然要经常遇见将军的同僚。你身上这件灰袍子未免太过寒酸,给将军府丢人。”
燕宁尴尬地摸了摸鼻尖。
穿进这本书里,保命都难,哪里有时间关心自己穿什么,所以这件灰袍子燕宁一直穿了十多天,都懒得去洗。
领口脏了,袖口也磨出毛边了,确实邋遢。
她接过小厮手里的袍子,准备进屋去换,没想到又被赵福拦住了。
他睨了眼燕宁乱蓬蓬的头发,略微嫌弃道:“燕姑娘,你头发也该好好梳梳了,府里小厮的头发都比你更整齐清爽些。”
燕宁:有被冒犯到。
她是个手残,丸子头都扎不好,更别说什么发髻了。
燕宁扯了扯嘴角,尴尬地笑笑,转身,捧着袍子进屋了。
新衣服燕宁研究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穿。
衣服一共四层,一层是淡粉色的薄缎里衣,一层是件马甲,还有一层是厚重的棉袍,最外面是个腰封。
原来的袍子就是简简单单两件,一套里衣,一套外袍,燕宁套上就出门。
现在衣服多了,燕宁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她运用排列组合的知识算了一遍,最后选了个最有可能的穿搭顺序。
她先套上层里衣,再把马甲套上,再披上棉袍,最后套上了桃红色的褂子,系好腰带。
头发她就是简简单单扎了个马尾,将碎发用刨花水抹平,将又粗又黑的辫子在头顶团了团,用簪子固定住。
燕宁照了照铜镜,觉得自己的大光明发型可以直接去拍身份证了。
她又拨弄了些碎刘海下来,盖住了堪忧的发际线,起身出门。
推开门,走下台阶。
燕宁瞧见赵福像见鬼了似的,他身后那个小厮的眼神也是呆呆的。
她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有东西?”
赵福回神,故作无事地咳嗽了声:“没有。”
他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马靠鞍,好好收拾一番后的燕姑娘,生得比京城绝大多数世家小姐要漂亮多了。
赵福清了清嗓子:“收拾好了?”
燕宁点头。
他转身,面不改色地说道:“那跟我走吧。”
……
燕宁走进正院后,渐渐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
一排一排穿着粉色衣袍的小丫鬟,正站在庭院中扫雪,燕宁一眼就注意到她们身上的衣服。
嗯,那件深红色的马甲竟然是穿在最外面的。
深红色和桃红色交叠,格外和谐好看。
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从上到下,都是明晃晃的桃粉色。
在众人中格外显眼。
有亿点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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