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我把狗男主一脚踹进火葬场》


    第(2/3)页

    燕宁来不及擦脸,用袖子随意抹了两下,便赶紧去开门。

    甫一开门,赵福便看见了女鬼般的一张脸。

    煞白的皮肤,眼底带着淡淡的青色,脸上还有未干的水珠,衣襟、袖口溅得都是水渍。

    赵福扶额。活了将近五十年,都没见过这么邋遢的姑娘。

    还真就是仗着自己生得好看,不修边幅。

    他叹口气,对着身后的小厮摆摆手。

    小厮走上前,手里捧了件新衣裳,是件烟粉色的棉袍。

    干净整洁,袖口还修了几枝海棠。

    “你去正院当差,必然要经常遇见将军的同僚。你身上这件灰袍子未免太过寒酸,给将军府丢人。”

    燕宁尴尬地摸了摸鼻尖。

    穿进这本书里,保命都难,哪里有时间关心自己穿什么,所以这件灰袍子燕宁一直穿了十多天,都懒得去洗。

    领口脏了,袖口也磨出毛边了,确实邋遢。

    她接过小厮手里的袍子,准备进屋去换,没想到又被赵福拦住了。

    他睨了眼燕宁乱蓬蓬的头发,略微嫌弃道:“燕姑娘,你头发也该好好梳梳了,府里小厮的头发都比你更整齐清爽些。”

    燕宁:有被冒犯到。

    她是个手残,丸子头都扎不好,更别说什么发髻了。

    燕宁扯了扯嘴角,尴尬地笑笑,转身,捧着袍子进屋了。

    新衣服燕宁研究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穿。

    衣服一共四层,一层是淡粉色的薄缎里衣,一层是件马甲,还有一层是厚重的棉袍,最外面是个腰封。

    原来的袍子就是简简单单两件,一套里衣,一套外袍,燕宁套上就出门。

    现在衣服多了,燕宁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她运用排列组合的知识算了一遍,最后选了个最有可能的穿搭顺序。

    她先套上层里衣,再把马甲套上,再披上棉袍,最后套上了桃红色的褂子,系好腰带。

    头发她就是简简单单扎了个马尾,将碎发用刨花水抹平,将又粗又黑的辫子在头顶团了团,用簪子固定住。

    燕宁照了照铜镜,觉得自己的大光明发型可以直接去拍身份证了。

    她又拨弄了些碎刘海下来,盖住了堪忧的发际线,起身出门。

    推开门,走下台阶。

    燕宁瞧见赵福像见鬼了似的,他身后那个小厮的眼神也是呆呆的。

    她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有东西?”

    赵福回神,故作无事地咳嗽了声:“没有。”

    他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马靠鞍,好好收拾一番后的燕姑娘,生得比京城绝大多数世家小姐要漂亮多了。

    赵福清了清嗓子:“收拾好了?”

    燕宁点头。

    他转身,面不改色地说道:“那跟我走吧。”

    ……

    燕宁走进正院后,渐渐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

    一排一排穿着粉色衣袍的小丫鬟,正站在庭院中扫雪,燕宁一眼就注意到她们身上的衣服。

    嗯,那件深红色的马甲竟然是穿在最外面的。

    深红色和桃红色交叠,格外和谐好看。

    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从上到下,都是明晃晃的桃粉色。

    在众人中格外显眼。

    有亿点尴尬。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