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似曾相识-《周天子》


    第(1/3)页

    这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钱也的确可以解决许多问题。

    变法变法,其实本质都是利益再分配。

    但是商鞅、吴起他们变法,甚至于后世许多的变法,这再分配的方式,那都是问别人要钱,不是给予别人钱。

    其目的都是充实国库。

    在这一点上,明君与昏君的区别就在于,明君是割贵族的肉来惠及国库与百姓,而昏君是与贵族一块割百姓。

    暴君就是贵族、百姓一块割。

    唯我独尊!

    姬定变法进行到这一步,其实也差不太多。

    这新税法,也确实充实了国库。

    但是到了这里,姬定开始提出以花钱为主的变法方式。

    这其实是很难的。

    因为问王要钱,比问任何人要钱都难。

    原因很简单,王有权力问别人要钱,那凭什么自己掏钱啊!

    但是楚怀王此时是踌躇满志,他心思还都在变法上面,而不是在那钱上面,况且这钱也是多出来的,且大多数他也难以享受到。

    楚都可不缺粮食,那么将各地的粮食运到楚都来,这运途也将损耗不少啊。

    再加上花了钱,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

    故此,楚怀王才愿意出这一笔钱。

    有了钱,那就好办事了。

    姬定自然也清楚楚怀王此时的心里状态,于是他先是以王的名义喊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口号!

    表示今年多收的税入,其中三成将作为军事用途,而其余七成将会全部投入到公共建设当中。

    这令楚国的贵族们是大吃一惊。

    这新任的大王,如此慷慨,吃到嘴里的肉都能给吐出来。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自也不好抱怨什么。

    他们之前之所以埋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拿我们的钱,去充实大王的钱袋。

    凭什么呀!

    但是他们还都不太相信,基本上如今的诸侯就很少干这事,虽然修路是经常干,但一般都不怎么花钱,都是征召一些劳役来干活。

    于是他们又去找屈易为和司马昭鱼,询问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而屈易为和司马昭鱼一直在外忙着巡视,故而对此也不是很清楚,于是他们赶紧回来找姬定,询问个明白。

    “是的。”

    姬定点点头,道:“我正打算派人请二位回来商议此事。”

    屈易为问道:“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姬定叹了口气道:“之前缴税的事,二位心里也是清楚的。”

    屈易为与司马昭鱼相视一眼,尴尬不语。

    姬定道:“如今大王已经知晓了此事,大王希望那些贵族大夫能够明白,朝廷绝非是利用变法来多问他们要钱,变法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使得楚国变得更加强盛,而不是针对贵族。

    原本这钱也都是打算用于国家建设,造福于大家,只不过要等到将税全部收上之后,再做决定,但是出了这事,大王担忧那些贵族大夫会误会,于是提前宣布此事。”

    屈易为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司马昭鱼问道:“但是这事该怎么办?”

    姬定道:“简单来说,就是朝廷花钱去修整一些道路,以及沿途建造一些驿站、码头,方便商人行商,同时还会安排一些士兵在道路上巡逻,确保安全。只不过这方式可能与以往不同。”

    司马昭鱼又问道:“有何不同之处?”

    姬定道:“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往都是朝廷召集劳役来建设,但是这一回,朝廷将花钱请商人来建设。”

    屈易为错愕道:“请商人来建设?”

    姬定点点头,道:“这事我也不妨坦白跟二位说清楚明白,如果是朝廷自己的做的话,那么最终负责这些工程的,肯定都是朝中的贵族大夫。

    如果这中间又发生一些问题,比如,我说得是比如,有人从中贪污,这事又会变得十分复杂。

    但原本大王也只是用这钱,造福于大家,道路修得平整,沿途多驿站、旅店,大家都深受其益,尤其是贵族,毕竟平民也少出门。

    结果就可能会变成,这路没有修好,反而惹得一身麻烦。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我打算以商业的方式来解决,给出价格,谁愿意做谁做。”

    “原来如此!”

    屈易为和司马昭鱼不约而同地点了下头。

    就当前楚国的政治情况,只要这事朝廷自己去做的话,其中贪污受贿,是绝不可能避免的。

    就没有什么监管机构,唯一能够监管贵族,就是大王。

    而且,不管交给谁去做,也会引起许多纷争的。

    到时这钱花了,还要被人骂。

    屈易为道:“可是商人也有可能贵族的人。”

    姬定笑道:“这无所谓,做买卖本就是为了赚钱,我也不会特地防止贵族来赚这钱,但是你得将活干好,才有资格能够赚到这些钱,可不能光想着赚钱,又不想着干活。

    到时完全按照买卖方式来做,这钱也将会一笔笔付,通过朝廷的检验,才能够得到下一笔钱,达不到就不给。”

    司马昭鱼与屈易为了解清楚之后,于是就去跟那些贵族解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