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我喜欢你-《可我偏要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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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的事情,爱情最难,一句话,一个词,便可以分崩离析,不再当初。

    世界上的事情,也是爱情最简单,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足以心驰神往,重圆破镜。

    一方面,沈言曦讨厌季礼,讨厌他曾经的理所当然,自以为是,权衡利弊。

    另一方面,沈言曦又喜欢季礼,喜欢他知错就改,满眼是她,掏小酢跷。

    明明季礼什么都没说,沈言曦在床上辗转反侧,只觉得季礼已经用行动告诉她,他想靠近她,了解她,一步步,以真真切切不完整不完美的他去真真切切不完整不完美地喜欢一个真真切切完美又完整的她。

    用了最原始、最笨拙的方法。

    他不要骄傲了,不要包袱了,不要利弊了,他只要她。

    近乎本能的,近乎不像他。

    沈言曦不想让自己显得近色,可总忍不住回味那个吻,那张绝色的脸。

    季礼本来就是会发光的人,一旦她成为光源中心,教她如何能拒绝,如何顶得住,如何受得了。

    他真的好温柔。

    温柔又有点霸道。

    沈言曦知道他的顺从只是在装乖,可她还是该死的喜欢。

    沈言曦越想脸越红,最后一把用枕头埋住脑袋,无声尖叫。

    啊——!

    一墙之隔,季礼也没睡。

    他斜靠床头,黑眸阖着,薄唇抿着,周遭气场如翠玉般安静温和。

    床头柜上放着一只小巧的黑胶唱片机,银质走轨针在乌黑的唱片上委蛇出一道式微的亮。

    唱片慢慢旋转,舒缓低柔的旋律如雾气般飘渺地充盈在房间中。

    歌是差点横扫华语乐坛各大奖项的《海棠》,演唱者,沈言曦。

    “黎明猎杀梦与醒。”

    “海棠作睹。”

    “我与你犹犹错错,着迷几多。”

    “……”

    女声柔情似水,低回婉转。

    和沈言曦分开这几个月里,季礼单曲循环了上千遍。

    每一遍,都很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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