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忽悠陈龙-《重生之全面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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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邪在周五别与“百代”和“宝丽金”的香港分支负责人见了面,初步交流一下合作意向。

    罗峰这边早就注册了一间名为“中原娱乐”的电影公司,他与萧炎各占一半股份,注册资金是五十万港币。

    现在公司有了,员工却还是没有着落,此刻连个扫地大妈都没有配备。

    但不是两人不招,而是根本招不到,这会香港的大妈大爷们都去炒股了,谁还去扫地啊!

    萧炎的意思是从佳艺挖一些艺人和职员,但罗峰觉得不妥,这样做会引起何左之的不满,现阶段不能得罪这位老板。

    其实,现在不需要着急让公司运营,此时恒生指数已经突破1500点,距离雪崩不远了。

    也许几个月以后,“佳艺电视台”就会被“中原娱乐”买下,那时整个电视台都是他们的,何必急着现在就挖人呢?

    不过,一些小歘歘,现在倒是可以先收下。

    《碧血剑》拍摄期间,两人已经忽悠到了元镖、元愧、元桦三人加盟中原娱乐,包括此时正落魄的林怔英、狄威和曾志韦,这六人已经确定了加盟中原娱乐。

    三小福还记着25万十年合同的事情,罗峰也不打算失言,这份合同现在就可以跟他们签,但最后只有元桦和元愧选择了签下这份合约,元镖跟陈龙商量后,还是决定只签一份普通合约。

    罗峰心里觉得亏了,元桦和元愧肯定当不了主角,25万十年的合同,对两边都不算赚。

    另外四人,与公司签的都是普通艺人合约。

    中原娱乐的艺员合约分成四档,最高是“白金约”,其次是“大神约”,中间档次是“小神约”,最后是“A级签约”。

    这四档合约中,又都包含长年限的买断约。

    元桦与元愧签的就是10年的A级买断合约,不过金额给到了小神待遇,这也是对早期员工的一种奖励。

    元镖、林怔英、狄威、曾志韦,这四人签的都是普通A级合约,年限是5年。

    合同期间,这四人只要每年完成最少6部电影的保底工作量,便能得到与去年香港人均GDP相同的工资待遇,这相当于是低保工资。

    当然,如果参与的工作更多,每月收入超过了低保线,那就按照实际收入执行,低保当然也就自动取消了。

    这样的合约在这个年代很新鲜,几人在加盟《碧血剑》剧组前都是龙湖武师和龙套,收入其实并不稳定,万一受伤了,或是没工开,很容易揭不开锅。

    现在他们签了这份合约,只要不偷懒,哪怕意外受伤了,也依然有人均GDP的收入,再加上公司会为他们买保险,这让几人心里觉得很踏实,充满了干劲。

    中原娱乐的合同确实很人性化,不仅在最低收入上有保障,还给了员工更进一步的可能。

    如果这四人有朝一日火了,或是努力工作,他们就可以赚到更多的薪水,这种既踏实又有上升空间的合约,他们怎么可能不签?

    这四人都是11月底签了合约,按照香港75年的人均GDP来计算,他们12月份的最低保障工资是926元。

    如果他们在12月份没能赚到926元,就可以领到这样的薪水。

    罗峰真的很厚道了,艺员新签合约后的第一个月,可以领双份薪水作为签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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