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三) 笙歌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些破破烂烂的东西收拢到一起一把火烧了。 至于胡屠夫的油腻腻的衣服她是不会穿了。 但烧了可惜,笙歌打包到一起准备哪天放在破庙。 走路太浪会闪腰:其实主播也就差烧了房子了。 刚才乱糟糟的房间院子,此刻看起来干干净净,甚至有些空旷。 唯余那棵结着小苹果的果树看起来赏心悦目。 而房间里也就只剩一张床,一个凳子,一张桌子了。 天色渐渐晚了,夕阳西下,夜幕笼罩,盛夏的夜空繁星密布。 笙歌本打算随便在树上对付一宿,明天置办好各种东西之后再睡在床上。 只可惜她忘了,盛夏时节,各种蚊虫最是繁多。 一不留神的功夫,笙歌被咬了好几个大包,痒的她差点儿挠烂。 哼,不论什么时代,蚊虫都是这么凶悍这么讨厌。 没办法,笙歌一手拿着烤干的馒头一手拿着茶壶回到了她嫌弃不已的房间。 没错,她就是嫌弃,她承认。 虽说她没有洁癖,但是也不能让她住在这么脏的地方吧。 房间里到处可见黑手印,甚至还有可疑的干成痂的鼻涕…… 呜呜呜,这简直是在折磨她。 走路太浪会闪腰:难不成主播要站一晚上吗?还不如听我的一把火烧了算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又是穷比,烧不起。 主播:曾经有位伟人说过浪费是可耻的。 她才不是穷比,她这是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自己高兴就好。 夜渐渐深了,笙歌眼睛一眨一眨,上下眼皮就像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侣,拦都拦不住。 最终还是困意占了上风,笙歌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天蒙蒙亮,响亮的鸡叫声响起在庄子的每一个角落。 笙歌叹了口气,认命的睁开眼角伸伸懒腰,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关节。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