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所以岳父专门买了四书五经好好研读,你难道就没有发现岳父身上的不一样吗?” “昔日有吕蒙事隔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为何就不能有我胡屠夫刮目相看的一天呢。” 笙歌仰着头,下巴微微翘着,把胡屠夫那张傲慢的嘴脸学了个十成十。 范进凝眉沉思,不一样的地方吗? 岳父最先走进来的时候,他单单只是发现了岳父今日着装分外讲究干净,看起来像是新裁制的衣裳,但他若有似无的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问道。 他虽不知这股味道是什么,但却可以保证绝不是猪肉的味道。 猪肉啊…… 好像大半年都没有食过荤腥了。 虽说君子不中口腹之欲,但他真是有些快要忘记猪肉的味道了。 想到这里,范进下意识看了一眼笙歌空空如也的手。 岳父为什么这次过来没有带些大肠和廉价酒呢?这不都是惯例吗? 岳父虽说说话带刺骂起人来也绝不含糊,但也终归是有好处的…… 笙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天啊,她在范进的眼神中看到了什么。 垂涎? 还是盯着她的手? 恋手癖吗? 笙歌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自己满是茧子和伤口的大老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恋手癖一般不都应该恋的是白皙如玉十指纤纤的吗? 没想到范进的品味竟如此独特…… 她的女婿果然非常人啊。 笙歌手背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装模作样的背在身后,藏起了自己漂亮的小手手…… 好吧,笙歌只觉得胡屠夫这双手糙的很。 可谁让范进就看上了她这双糙手呢,必须得保护好。 据说有些恋手癖严重的,心里有些扭曲的人会把别人的手割下来,小心防腐珍藏。 呜呜呜…… 她不想当残疾人。 小手手,以后我再也不嫌弃你了。 不对,为了防止范进一时想不开,她还是好好保养一下自己的手吧。 哼,他不是喜欢糙糙的吗?那她就变得白白的滑滑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