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等他赚钱了,他财富自由了,他为了满足小时候口腹之欲的畅快,就隔三差五的去买。 当那一口肉一口可乐下肚的时候,那满足感简直是绝了。 那时候这两样就是他最大的快乐。 “傻小子,你这锅可不要甩给老头子我,我可不认。” 叶清脸上也还是挂着笑意的说道。 就因这原因,让他来背锅,这傻小子可真是没大没小。 其实他也知道那山德仕做的食物会让人发胖,但它的味道也确实不错啊。 毕竟山德仕当年就是吃自己做的那啃德基,就将自己吃的有些圆润。 而且那玩意儿只要不是频繁的吃,能长多胖,只能说这傻小子太好吃了些。 “老爷子,既然是您将啃德基引入华夏的,那位创始啃德基的老爷爷您是不是认识啊?” “山德仕那老头我自然是认识。” 叶清点头回应一兴的话,又接道: “这个啃德基店是山德仕六十五岁时开起来的。早些因为战争的原因他的店被迫关闭,还背负了不少债务,而战后一直都是靠着政府救济金过日子。但那点救济金哪够生活,他便想着将自创的炸鸡与人合作开个店,使他的生活经济稍微能好点,可结果是处处碰壁。” 要说起这山德仕也算是个倒霉孩子,年轻的时候创业,家底倒还是不错,虽说算不上很是富裕,但好歹也算是什么都不愁。 可后来偏偏遇上了战争。 将负债还完的他一贫如洗不说,每个月只有一百块的救济金哪能让他维持生活。 听山德仕说尤其是在遇到他之前,他找人合作生意,都已经被拒绝了一千多次。 可见这老头生活过得有多艰难。 他也是看在山德仕的执着与他做的那个食物味道确实还不错,所以他就帮了他一把。 “你们这些孩子一定想象不到,山德仕那老头对他的炸鸡事业有多执着,他在成立啃德基之前可是被拒绝了一千零九次,但他依然还坚持着向饭店推销他的炸鸡,没有放弃过。” “被拒绝一千多次都没放弃?” “一个六十五岁的老头还真是够执着的。” 何炯和黄雷闻言都不由得有些佩服啃德基的创始人了。 这老头的毅力有点强悍,是个狠人啊。 要换做他们早在被拒绝个几百次的时候,恐怕就选择不再坚持了。 毕竟这种看不到希望的执着,是最打击人的。 “要换做你们这些孩子,不说一千多次了,就一百次恐怕就已经放弃。” 叶清一副很是了解这些孩子的样子说完后又接道: “所幸他运气还是不错的,在他一千零一十次上饭店推销卖经营特许权的时候,恰好我在那家饭店。当时的他穿着白西装衣领系着蝴蝶结,看上去很是绅士的样子,但口中却在老板讲着他的炸鸡有多好,还说卖给经营权后就会将作料与做法都交出去。” 说到这里,他嘴角扬起笑意: “我看着他就在想,这老头怕不是有什么大病吧,说的那样好,怎么会有人相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