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犒赏三军-《重生带只嘤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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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男主,没有一丝外貌、身高、体重的描写,最大的标签就是“白衬衫”,一个模糊不定的形象,可以代入到每一个读者身上。

    而校花妹子就好办了,从外貌到衣服,能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能有多温柔就有多温柔。

    不嫌你丑、不嫌你穷、不要你的钱、不要你的花,只要你……

    这种后世被玩烂的设定,在此时显出绝大的威力来,起码嫂子看得挺入迷的。

    瞧完了《那小子真帅》,嫂子无聊就翻看起其他短篇小说。

    这一翻,她就能感觉到林牧与其他作者的不同了。

    其他的短篇,大致分为三类:装白领小资的、文字华美空洞的,以及有些自虐,写感情波折的。

    而林牧的文,却是几乎把所有文字,都放到了故事发展上,极少在环境、心情上用笔,让人有看下去的冲动,这或许也是能这么快刊发的原因。

    翻着杂志,嫂子觉得自己也能写,就坐在床上,开始构思起来,一时间,灵思如潮。

    只不过,真到她动笔时,手里的文字,却仿佛总跟不上自己的思绪,写一段回头一看,却是干巴巴的,如同风干的咸鱼,毫无滋味可言。

    “我还就不信了,我还能不如小牧这个皮猴子!”

    ……

    对林牧而言,却是懒得管这些事情,得了稿费,自然要犒赏一下三军。

    “说,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做!”

    “嘿嘿!哥哥,我想吃烙饼!”林婷婷舔着舌头,怀念起林牧做的饼了。

    林欢明显有不同意见:“哥,我想吃炒的那个肉,就是那个嚼起来硬硬的肉,啊?我不知道是不是瘦肉,就上次你做的那个……”

    江小柔和胖墩就乖了,一点都不挑食。

    年龄太小,小弟连瘦肉、肥肉都不知道是什么,林牧问清楚之后,决定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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