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我想加入中州部落-《诸天纵横之渣渣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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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真!顶着头顶暴晒的太阳,做着这样的一份工作,对于他的体力和精神上都是一份巨大的煎熬。

    但是谁叫中州部落给的太多,多到了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程度:

    只要帮他们干一天的活,不偷懒的话不但能够提供三顿饭,每天还能给上大拇指大小的一块盐块了。

    是的、没错!花兔子并不是中州部落的人。

    准确的说,他是生活在阳山区域的这么一块陆地上,算是自由人的一个土著。

    之所以有着花兔子这么一个名字,一切都是得益于他早早就病死的父亲,对于他的一个美好的期望。

    要知道,在这一块大型的树木,早就砍伐一空的陆地上,根本就没有了什么牛马羊猪等大型动物的生存了。

    所以,一众土著们的肉食来源,基本上就是海里各种的鱼肉,这种传统的白肉。

    以及在陆地上,兔子、老鼠等食草和杂食动物,他们身上的红肉了;其中陆地上算是体型最大,出肉率最高的兔子,就成为了他们最佳的选择。

    可惜的是在大家疯狂的捕杀之下,陆地上连老鼠的数量都有限,就更不要说目标更大的兔子了。

    往往抓住了一支兔子,那可是等于末日之前中了大奖一般的感觉。

    于是,他们老花家的老父亲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希望抓住兔子这样的一个好运,能就此的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可惜但是,在花兔子这么17岁的优先生命之中,连新鲜的兔子屎都没见过几次,就更不要说能抓到一只兔子,美美的吃上一顿美味的红肉了。

    这样一来,当听说了中州部落雇佣人干活,不但是包吃和给盐块,还有着正经红肉吃、还是传说中猪肉的时候。

    花兔子连迟疑都没有,就赶了两个小时左右的山路,用中州部落那些大人的话来说,是来为他们伟大的事业添砖加瓦了。

    并且干活的时候,那可是异常的卖力,生怕被评定为偷懒,这么白忙活了一场。

    以至于从来没有干过这货的花兔子,很快之后一双手的掌心都是血泡,这么一点事情都股不上了。

    就这样,在当天中午的时候,花兔子吃上了人生的第一块猪肉。

    那是中州部落的一个妇人,给他手里缺了一口的盘子里,打上了一大勺子的淀粉糊糊之后,又夹了一筷子的方便面和一大把的野菜。

    最后,才是来了一块半个大拇指大小,据说是红烧猪肉的玩意。

    辛苦了大半天之后,浓稠的淀粉糊糊入口之后,这种平时他也吃不到的食物依然是让花兔子身心愉悦。

    至于传说中,被一众土著们夸奖到飞起的的方便面,更是好吃的不得了。

    但是真正等到了花兔子,轻轻的咬了一口红烧肉之后。

    瞬间那种丰富的油脂,充盈了花兔子的口腔之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灵魂都是飞了起来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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