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谋算-《控尸领主》

    第三十二章谋算

    两个人相视一眼,都露出了一丝苦笑,而旁边的光明骑士团的骑士都露出了鄙夷之色,这就是贫民和贵族的差别,五十个金币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就是一晚上“喝花酒”的钱。找两个狐女,或者猫女、兔女相陪,甚至还不够。更不要说极品的精灵女子了,一晚上可能就要数百、甚至上千金币。

    “好,我在冬临城等你!”安德烈夫道。从内心上讲,他可以资助罗迪五十个金币,但他没有说出来,因为这是一个骑士的骄傲,无缘无故的接受人的馈赠是一个骑士的耻辱。而且他从罗迪的话语中也听出来,罗迪正是这种人,不以贫穷为耻,不引喻失义、不委曲求全,锐意进取,反而正是人格高尚的表现,这也是安德烈夫欣赏罗迪的原因。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离开了哨所,临走时,凯罗骑士长赤裸裸的杀意显露无疑。但罗迪只是无视。通过一系列的事件,罗迪彻底把黑鹰领得罪了。其实即便成为见习骑士,继承了凯赛尔鹿鸣镇封地,但名义上,罗迪还是黑鹰领子爵的守护骑士,在不违背骑士公会法则的前提下,要听候他的调令,为他作战,这让罗迪感到自己始终处在火山口上。

    但罗迪可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骑士精神远没有凯赛尔那样深入骨髓,将忠诚、信仰、荣誉视为高于生命的存在,为了领主的命令,为了自己的领地而死战。对于罗迪来说,这只是权宜之计,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从记忆中也对这片区域熟悉,将这里作为发展基地,罗迪认为远比出去冒险好。这也是罗迪选择留下来的原因。

    罗迪之所以想去参加骑士公会的培训班,就是想深入的了解骑士公会的法则,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从侧面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职业者。尤其是那晚,那么多尸体无声无息的消失不见了,这件诡异的事情始终如鲠在喉,让罗迪心中不安。若不是不能离开这里,罗迪甚至要马上逃离。

    “如何弄到五十个金币!”罗迪思索着,不由得苦笑,前世的时候没钱,来到这个世界仍然是没钱。

    不过,罗迪感到,这一世比上一世强太多了,起码可以自由行走。而且有上一世的经验在,虽然自己的知识不可能拥有造枪造炮的能力,但起码前世的经验可以借鉴;二则自己的控尸秘籍在这一世似乎很强悍,这才是自己的底牌;三则上一世自己就是个普通农民,这一世起码已经半只脚踏入了见习骑士阶层,虽然见习骑士不过是贵族的爪牙,但起码不再是农奴、贫民了。

    “威廉柴尔,将哨所内的兵器、铠甲都收集起来。”罗迪将威廉柴尔召唤回来吩咐他道。

    凯赛尔受伤后,威廉柴尔将他的骑士铠甲脱了下来,虽然交战中铠甲部分地方有所破裂,但只要稍加修理就可以了,这套铠甲价值不菲,起码值百十个金币,但凯赛尔的铠甲、马匹、兵器是不能出售的,这是一种传承,若将其卖掉,不但要遭人唾弃,恐怕骑士公会也不会授予自己骑士职业称号。

    但从狼人缴获的战利品可以出售,共缴获五十根长枪,二十把弓,三十把骑士剑。可惜他们的铠甲随着尸体消失不见了,狼族少主那根长枪品质不错,出售到黑鹰城,罗迪感到应该能值十几个金币,但罗迪并不想出售。其余的长枪价值不高,毕竟兽人打铁技术有限,总体价值也只有十个金币,算来算去,学费还差不少。

    当然,除了学费外,还有衣食住行,还有各种应酬,这些都要考虑,起码还要多备十几个金币,而目前罗迪身上也就十个金币,还是从威廉柴尔哪里得到的,所以整体来说,需要筹集金币的数额还比较大。

    罗迪觉得,从鹿鸣镇是无法得到任何金币的,毕竟以黑鹰领子爵和骑士长的狡猾,他们不会留给罗迪任何财物的,毕竟在罗迪获得继承权之前,这块领地名义上会被黑鹰子爵领代管。

    在哨所这一个月倒是异常的平静,大雪封山,万籁俱静。罗迪日夜修炼基础骑士枪战技和骑士剑战技。枪术和剑术不同,尤其是骑士枪战技,没有更多的花里胡哨,只要求稳、准,尤其在配合高速奔跑的战马的时候,要求骑士能准确的击中目标,相对剑术来说,枪术更加霸道,对力量和对骑术的要求更高。

    “成了!”一个月时间到了,当天罗迪感受到大黑马已经映射在自己的魂海中了,所以罗迪匆匆赶到了这里。巨大的洞穴被封住了,罗迪带着威廉柴尔破开洞穴门走了进去。

    此时大黑马已经缓缓的站立了起来,只是瘦骨嶙峋的,而且身上的毛全部变成了白色,估计即便是凯赛尔来了,也认不出这是他的大黑马了。

    很显然,这匹马没有威廉柴尔进化的好,几乎还是白僵。这倒是让罗迪很是失望。

    “威廉柴尔,将鹿扔给它。”罗迪看了一眼威廉柴尔背上刚被威廉柴尔射杀的鹿道。

    威廉柴尔将鹿扔给它后,大黑马张开大口就吞噬了起来,完全不像是个食草动物,而且嘴中的牙齿也突然变形,变得尖利异常,啃食血肉如同狮虎,很快将一头重五百多斤的鹿啃噬完了。吃完这头鹿,大黑马身上有几缕毛发才变成了黑色。

    “主人,我第一次吞噬的那头豹子,里面蕴含着一种特殊的能量,和后来吞噬的血肉完全不同,那种能量能使我快速进化,而后来的血肉就差太远了。”威廉柴尔看罗迪皱眉,似乎对大黑马进化程度很不满意,赶紧在旁边讨好道。

    “我明白了!”罗迪一怔顿时恍然大悟道。

    罗迪分析,第一次杀死的豹子显然是魔兽,其血脉蕴含的魔能和威廉柴尔属性一致,都是暗系魔能,所以能快速的促进他的进化。

    而大黑马的血脉是火系魔能,它也是用火系炼尸符炼制出来的,若有火系魔能的血食,它的进化就快速多了。按照这样分析的话,大黑马应该不怕日光,毕竟火和太阳光是同源的。罗迪担心的就是它怕光,无法骑乘,只要不怕光,倒是一匹合格的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