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大家一块喝骨头汤补大骨头。 陈欢进门时,陈楚楚正和沈桉讨论书房的布局。 听见沈瑜甜甜的叫了声:“陈欢姐,” 陈楚楚抬头,“姐,你回来了。” “嗯,”陈欢看了一圈,往房间里走,先把皮包放好,又从房里出来。 “呀,陈欢姐,你的耳坠真好看。”沈瑜刚刚就看见陈欢耳朵边亮闪闪的,起初还没看清楚,这次陈欢走回来,她就看清了。 她一开口,大家都朝陈欢的耳朵看。 陈欢伸手摸了下,沈瑜不说她自己都忘了,本来是想摘掉的,后来忘记就戴了回来,这会大家朝她看,弄的陈欢有些不好意思。 忙把耳坠摘下来,握在掌心。 “你戴着这么好看,干吗要摘呀?”沈瑜觉得陈欢皮肤白,戴黄金是好看,显得人贵气,又不俗气,“可惜我年纪小,不能戴这种,不过陈欢姐,你在哪里买的耳坠,真好看。” 沈瑜本来就是这样天真烂漫的性子,也没人觉得她这话问的奇怪。 “是啊,早上出门时还没看见你戴。”王怜花从厨房出来,也看到了陈欢的耳坠。 陈欢不是说谎话的性格,虽然这么多人都看着她,让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可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 “是卫民他送给我的。” “卫民回来了?那你咋不叫他来家里吃饭?” 好些天没见黄卫民,王怜花也挺惦记的。 陈欢说:“他跑了趟长途刚回来,我让他早点回家了。” “也对,他爸妈也该惦记了,那等他什么时候空了,你让他来家里吃饭。” 到时候炖上一只鸡,两个大鸡腿,徐凌和黄卫民一人一只,谁都不偏袒谁,两个闺女都有了归宿,王怜花觉得欣慰。 陈欢说知道了,拿着金耳坠打算放回房里去。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一道声音突兀的响起。 陈欢已经走到房间门口,伸手准备推门,听到这话回头,恰好对上沈桉看过来的目光。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