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福尔摩斯探案集-《你不要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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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这部作品获得了“侦探小说之父”“推理之王”的美誉。

    所以在另一个平行世界,这是推理小说爱好者的必看书目,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甚至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推理小说,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来说,因为这部小说的影响力,已经超越了推理本身!

    就是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绝对可以吊打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推理大师,世界推理大赛,绝对不在话下,除非他们瞎眼,或者有黑幕!

    其中有四篇中长篇,而时嘉准备用来参加大赛海选的作品就是第一部中长篇小说,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第一部,《血字的研究》。

    《血字研究》相对于整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说,并不算是出彩,甚至是有些凄凉,小说花了作者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

    然而,在当时作者却很难找到愿意出版《血字的研究》的出版商。后来虽有出版商愿意出版,但作者却只得到了25英镑的稿酬,而这也是作者从《血字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

    虽然说我们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歇洛克?福尔摩斯、约翰?H?华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我们,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我们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

    以这一部分为入围作品的确是很需要勇气,但是经过系统强化之后,故事的背景大概,而可读性也提升了不少,因此十佳对于这部作品能够入围还是很有信心的。

    时嘉开始慢慢仔细阅读这部神作的神奇之处,开篇便是《血字的研究》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又接着去奈特利修完了军医规定的课程。我在那里完成学业后,被及时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燧发枪团担任助理军医。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而我还没有能加入该团,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已经爆发了。”

    “我在孟买上岸后,获悉我那个军团已经向前挺进,穿过边关,深入到了敌人国境。然而,我还是和许多像我一样处境的其他军官跟在后面,平安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那个团,马上开始新的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但对我来说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出原来那个旅,隶属于伯克郡旅,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决战中,我被一颗吉赛尔步枪子弹打中了肩部,打碎了骨头,擦伤了锁骨下动脉。要不是勤务兵默里忠诚勇敢把我推上驮马,安全驮到了英军阵地,我就会落入凶残的***教徒战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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