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骑乘-《戴冠之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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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芙妮的语气有着说不出的奇怪,同时伴随着审视的视线上下扫视俊美的少年。
少见而美丽的铂金发丝,绿宝石一样惹人喜爱的眼眸,骨骼体态经过【春】的滋养确实赏心悦目,容貌也很符合主流审美。这样一堆优点罗列下来,倒不难理解那位独守空闺多年的熟妇为什么会相中少年林恩了。
但叶芙妮有些难以接受。
整个郡谁不知道艾米斯忒的艳名远扬,她的精明得将许多男人玩弄于股掌间,周旋后不仅自己没有什么损失反而占了不少便宜。
“你想去吗?”叶芙妮敲击桌子的指甲一下子停了下来,房间里的气氛回升不少。
“比尔先生在下城区努力工作,我怎么能好意思舒服得坐在文书处呢。”
一向精明的林恩这个时候忽然变得傻气了起来,一幅妥妥的办公室新人的腼腆模样,那股单纯为了工作而努力的热情劲简直能够让资本家狂喜。叶芙妮不是资本家,她也不是傻子,当然知道林恩为什么忽然变傻了。
“你说的对。”
“应该的。”林恩心里松了一口气,这话说出来基本上就代表自己已经把领队给应付过去了。
“所以我也不能在办公室里舒服坐着。”
什么?
林恩刚刚放松下去的眼睛微微睁大,他不太理解叶芙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掌灯人】每星期的巡逻是替换的,三队今天没必要去街头巡逻,比尔也是拿着非凡报告才拉着林恩外出的。
“正巧这个月是三队负责那件事,我顺便和你去一趟庄园。别傻愣着,去,帮我把斗篷拿过来,我穿戴好我的装备就出发。”
站起身的叶芙妮舒展了一下筋骨,那均称矫健的身体曲线将马术服撑起,严肃干练的美感一下子就铺张开来。叶芙妮的美丽,是让人不敢亲近,只能远远观赏的锐利美。
这是不放心他吗?
林恩见叶芙妮已经是做出了选择,他当然是选择当一个听话懂事的乖巧下属了,不如说有叶芙妮跟着他更有信心应对女伯爵阁下了,总不至于当场被大车各种意义上碾了。
有一句话说的好啊。
寡妇,不能睡啊,必有大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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