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陆清臣和陆云谏不同,陆云谏是站在陆氏财团这座巨山之上,才被人仰望追捧,陆清臣却是另立门户,白手起家创立华清控股集团。 短短十年,就已经有了能与第一财团陆氏相抗衡的实力,半年前用手段成为了陆氏财团最大的股东,力压陆云谏这位首席继承人一头。 据传言,陆清臣侵吞陆氏集团用的手段很是阴暗,甚至沾着血。 这样的一个手腕狠辣、心机深沉的男人,能指望他有多少怜悯之心? 陆清臣淡淡转开视线,波澜不惊。 沈奴也收回了目光,跟着人群往电梯里走,身后却忽然有人叫她。 “沈奴?”不太确定的语气,很熟悉的声音。 沈奴转身,果然看见冯明瑞,他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她,“你受伤了?” 沈奴忽然有些头痛。 但还是笑了笑,“一点小伤,不碍事。” 冯明瑞怀里抱着一束玫瑰,另一只手拎着做工精美的奶油小蛋糕。 沈奴:“你来探望病人?” 冯明瑞神情有些不自然,“嗯,一个朋友。” 电梯里。 冯明瑞盯着她又看了会儿,忽然说:“老庄后天要去瑞士了,你知道吗?” 沈奴顿了顿,缓缓摇头。 冯明瑞:“说是顶替老庄的那个行长亲戚,吃不了那边的苦,不干了,这才又让老庄过去。” “这些二世祖,仗着家里有势,只会瞎胡闹。” 沈奴感觉身上轻飘飘的,脚下却又很沉,倚靠着电梯壁,借力支撑身体。 冯明瑞骂完,也注意到沈奴状态不对,又看见她手里拎着东西。 “你还没吃饭?”都这么晚了。 “你一个人住院?”连个买饭的人都没。 他跟庄严关系好,以前,三个人经常一块吃饭,对沈奴的情况多少了解一些。 老家在江南一个小县城,因为骨髓与沈家千金相配,被领养到京城来。 按理说,她是沈家千金的救命恩人,沈家就算不拿她当亲女儿吧,也应该对她感恩戴德,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可现实正好相反,沈奴在沈家过得实在不怎么样。 电梯到了外科住院部所在的楼层,沈奴直了直身体,下电梯前对冯明瑞说:“别告诉庄严。” 冯明瑞没说话,只是把蛋糕塞进了她手里。 沈奴来不及拒绝,人就被他推出了电梯,力道很轻。 …… 到病房,沈奴有些食不知味。 冯明瑞知道了,庄严也会知道。 强迫自己把蛋糕和面包都吃了,又喝了小半瓶水,沈奴起身出了病房,沿着走廊拐了四个弯,来到电梯厅。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