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种令人窒息的骚操作,他一直没掌握。 只会爬室外机,傻乎乎给人修来修去,一个机子赚不了几十块钱,还整天被同行们追打——你丫的都给人修好了,我么敲诈谁去? 这货只能干点副业。 副业那就丰富多了,从工地搬砖,到酒店洗碗,从游戏代练,到过年租男友,这货为了谋生,除了牛郎不做,什么都干。 老天爷似乎特别喜欢给他开玩笑,让他感到这世界满满的····恶意啊。 他是个孤儿,从一生下来就被父母遗弃。 没怎么上过学,上完小学,就逃出孤儿院,出来混日子。 住在300元一个月的地下室。 什么?小学没毕业,怎么可能起“杜牧”这种骚气十足的名字? 这货原来没名字,也不知道自己姓啥,一次在高中搬砖,听到一个文艺女生念诵: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货立即心态炸了。 我擦··· 停车做爱?枫林晚? 还有这么骚的操作? 湿!好湿!果然淫地一手好诗啊! 他问人家女生,哪位大神写的? 女生如同白天鹅,高高在上,从鼻孔中哼出一口:“说了你也不知道!杜牧!” 这货很仰慕这淫地一手好湿的大神,立即给自己改名叫杜牧。连姓都跟了杜牧。 孤儿就这点好。 天大地大,老子最大。 反正爹娘也管生不管养,连姓啥都不知道,谈不上背叛祖宗。 这么吊的杜牧,挥动一下手臂,却愣住了。 因为他的耳边,真的出现了那梦中才有的滴答声。 “怎么回事?一定是昨天爬高太多了,有点头晕。” 他低头一看,感到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干苦活的,风吹日晒,杜牧本来应该皮肤黝黑。 但! 不知为何,右手胳膊上的血管,那小臂上的一大片肌肤,变得透明起来··· 水润光泽,晶莹如玉,简直比得上小鲜肉的肌肤··· 但杜牧无心高兴起来。 因为那白皙如玉、薄如蝉翼的肌肤之下,胳膊血管都清晰可见···· 这本来是玄幻之人,追求的效果,但此时血管却如同冰冷的机械时钟一样,扭曲成了几个阿拉伯数字。 这几个数字,看起来就像是··· 一个闹钟。 59分,59秒。 杜牧眨了眨眼,他以为自己是做噩梦之后,眼睛花了,幻觉。 眼睛一闭,一睁。 59分,58秒。 耳边,滴答声响了一下。 杜牧的嘴角抽搐一下。 再一闭,一睁。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