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杀了我吧-《无限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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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两个少给我打岔!”紫澜恼怒的揪住凌翊的耳朵,“你在女粉丝胸上作诗的行为,简直太恶劣了!今天,我说什么也不能原谅你!”

      凌翊连忙说道:“紫澜,其实那首诗,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随手那么一写罢了,本来那诗就是一首打油诗,没什么含义的,是你们想多了而已。”

      那首“大明湖”的确不是凌翊做的诗,而是民国时期著名军阀张宗昌的诗。

      张宗昌这个家伙,也算是个乱世奸雄了,小时候读过几年书,认识几个字,后来吃不饱饭了,就跑到西伯利亚当工头。

      这家伙脑子灵活,为人义气,而且学什么都快,俄语那么复杂的语言,他短短几个月就精通了。

      时间一长,不光是在西伯利亚的华人都听他的话,连老俄们都让他主持公道。

      久而久之,他就做大了,最后成为了盘踞山东的大军阀,娶了十几个姨太太,其中还有五个是俄国娘们。

      张宗昌还不止一首“大明湖”,他写的打油诗,数量多到都可以出诗集了,最著名的还有一首《俺也写个大风的歌》:

      大炮开兮轰他娘,威加海内兮回家乡。数英雄兮张宗昌,安得巨鲸兮吞扶桑。

      还有一首:要问女人有几何,俺也不知多少个。昨天一孩喊俺爹,不知他娘是哪个?

      别看诗写的歪,但一点都没有旧体诗酸腐的气息,而且非常符合张宗昌的草莽本色。

      之所以说他是奸雄,主要还是因为他对学生运动的残忍镇压,造成了很多载入历史的血案。

      凌翊用《大明湖》这首诗,绝不是因为喜欢张宗昌的人,而是单纯觉得这诗挺搞笑。

      关键是——字多啊。

      在女粉丝胸上签名,写首诗总比写个托尼.斯塔克的触摸时间更久吧!

      “张宗昌?唔,我倒是听说过这么个家伙——这么说,真没有别的意义?”紫澜蹙眉问道。

      “真没有!我就是扮演托尼.斯塔克而已嘛!”凌翊信誓旦旦的说道:“不信的话,我可以用奸商的狗命来发誓!”

      贾马云直接在地上躺平,“来吧,杀了我吧,真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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