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刚来长安没多久,就成了活力社团的扛把子。 李牧现在的心情无疑就像是在日狗,还是日哈士奇的那种。 尉迟宝琳和程处弼、李奉诫这三个逼,逢人就说李牧哥哥如何如何棒,如何如何牛逼。 身怀逆天绝技“天马流星拳”,一拳能干爆一堵墙的那种。 以至于李牧每次出门遇到同学,都尽量绕道走。 因为十几岁的骚年对未知神奇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好奇心。 每次遇见国子监的同学,热情奔放的骚年们总会上前和他请教有关于“天马流星拳”的各种姿势问题。 有的自信心爆棚的,还会现场表现一下。 大吼一声“天马流星拳”,然后像傻逼一样就跑去砸墙。 李牧觉得自己家的狗子已经快不行了。 “哥哥,哥哥,你看我这天马流星拳练的如何?可有哥哥的三成实力?”尉迟宝琳一脸献宝似的跑来问道。 “切,徒有其表,不得哥哥之万一。”程处弼一脸不屑的鄙视道。 李牧一脸蛋疼别过头去,假装不认识这两个傻逼。 “对了,奉诫呢,最近怎么都没见到他。”李牧突然问了一句。 “哥哥有所不知,奉诫将要离开长安了,最近在家准备行装呢。” “嗯?离开长安,去哪里?” 李奉诫此人比较低调,很少像尉迟宝琳和程处弼一样咋咋呼呼,所以存在感比较低。 但李牧对这骚年还是挺有好感的。 “他家大人要去凉州赴任,所以……” 嗯? 凉州? 李牧仔细回忆了一下,好像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 原史里李大亮这倒霉催的,刚从交州那里喂完蚊子,之后又被李世民赶去凉州开发大西北搞民族大团结去了。 反正哪里条件艰苦就派他去哪里。 明摆着李董看他不顺眼,但又想着废物利用。 毕竟李大亮能力摆在那里,是个人才,不用可惜了。 所以,即便李大亮兢兢业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最后,依旧没得到什么实际好处,唯一的好处就是,死后得到了一个追赠的荣誉称号。 不得不说,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 李牧对这个人还是挺佩服的,李大亮虽然死后照片没资格被挂在凌烟阁的墙上,但到底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手,至少李牧自己挺欣赏他的。 再加上如今认了人家儿子当小弟。 那怎么着也得拉人家一把啊。 “三郎,找个时间把奉诫约出来,就说我有东西要给他。”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