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宠你到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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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觅走进饭店时,饭店里头人的目光纷纷向她注视过来。

    她穿着白色的纺纱裙,裙摆过膝,露出一双修长美腿,肤如凝脂,一双大大的美目顾盼生辉,长长的青丝飘逸垂落,活泼生动的立在那儿。

    男生女生都看痴了眼,女孩子身上的高贵气质太过出众。

    咋一看,众人没能认出是阮觅,还以为是别桌过来吃饭的客人,因为饭店不小,除了聚会的学生包的桌外,还有其他桌有别的客人。

    阮觅初中时四个特别安静木纳的女孩,加上三年不见,除了个别的同学记住她,其他人早就淡出了记忆里。

    直到,天天站起来,叫了声:“阮觅!这边!”

    阮觅微笑着走了过去。

    “阮觅?”有一位长相清秀的女生发出疑惑的声音。

    阮觅对这个女生还有些印象,她是班里的班花何妙,当时有些男生都站在走廊上盯着她的座位看,阮觅那时候也觉得她很漂亮,可是这两年来,视野开阔了,见过了太多长得好看气质不错的人,比如竹锦和张蓉雪,那样的女生的美貌才真的让人折服,回头一看这班花,深觉气质逊色了不少。

    她的身边围坐着不少男生,可见还是被男生捧在手心里的花儿。

    可如今她旁边的男生,都直勾勾的盯着阮觅看。

    “她就是去了北京的阮觅,那个跟我坐在一起的文文静静的女孩,也跟我们帅哥子俊坐过,子俊你该不会忘了吧?”天天指了指坐在班花旁边的一位长得不错的男生。

    阮觅对他有点印象,当时女同学讨论的最多的一个男生,望了他一眼,阮觅又看了看他旁边的班花何妙,想起了天天最近给她说的一个八卦。

    子俊和何妙在交往。

    “当然记得,同桌,好久不见。”子俊抬头对着阮觅笑了下。

    阮觅礼貌的点头回应了下。

    何妙看着这二人眉来眼去的,心里有些不爽,连忙握住男朋友的手,生怕被抢走了似的。

    “别站着啊,快过来坐下。”天天把阮觅拉了过来,因为天天旁边有人坐了,很多男生便抢着邀请阮觅坐到自己旁边,天天知道那帮男生在想什么,把旁边的同学赶走,拉阮觅坐到自己旁边。

    很多张大方桌拼在一起,一共有三十多位同学过来聚会,当时班级里,也就只有四十多位学生。

    陆陆续续的,所有人都到来了,围着一张拼起来的大长桌坐下来。

    等着上菜的功夫,大家聊起了高考的事。

    班级里,大家知道的就数天天考得最好了,考上了北京人民大学。

    天天被夸得不好意思,毕竟她旁边还坐着位清华学子,她对大家解释到:

    “我这哪算什么啊?你们不知道,这一位,考上了清华大学!跟她比起来,我就是个渣。”

    天天这话一出,很多人连连不断的称赞着,脸上满是羡慕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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