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奇葩判罪法-《西游之这个妖怪不对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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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经过没什么。

    城中有一个贵族家里死了一个女子和一个孩子。

    女的是贵族的妻子,孩子则是贵族的儿子。

    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说是在案发现场附近,见到了另一位贵族。

    而这位贵族说他根本没去过案发现场。

    所以案件便僵持不下。

    陈远很想吐槽一句,你们管刑罚的官员,难道不去调查吗?

    事实就是如此,凡是涉及到贵族的,官员们只是单纯的听听贵族的陈述,就会跪着退去。

    调查贵族?

    不可能的!

    只因为两头都涉及到了贵族,所以案件才会被摆到无遮大会来处理。

    刑罚官员将案情“详细”讲述了一遍。

    国王一脸难以抉择,这两家贵族都是他的亲族,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弥罗左右看看,老和尚们悄悄嘀咕了几句。

    陈远听得清楚。

    他们是在问这两家贵族与谁熟识。

    结果那个嫌疑人贵族,是一个老和尚的远房侄子。

    弥罗微微点头道:“阿弥陀佛。众生平等,因果自然,神明公正。”

    弥罗抬头看向刑罚官员说道:“既然案情复杂,那就依四判之法定夺吧。”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和尚们齐齐合十口宣佛号。

    “啥是四判?”陈远暗暗问六耳。

    到了佛门的地盘,六耳行动极其小心。

    基本不会去探查正式的佛门弟子,所以能给陈远提供的情报也并不算多。

    不过这种事情很好打听,六耳在人群中搜了一阵,就知道什么是四判了。

    所谓四判之法,指的是水判、火判、称判、毒判。

    第一种水判,是把嫌疑人和石头分别装在相邻的袋子里,两个袋子沉入水中。

    如果人沉石浮,就表明他犯了罪;如果人浮石沉就表明他没有犯罪。

    第二种火判,是将铁块烧红,让嫌疑人蹲在上面,并让他用脚踩,用手按,用舌头舔。

    没有罪过的就不会受伤,有罪过的就会受伤。

    如果身体柔弱的人受不了炎热,还可以让他手捧花蕾撒在火焰上,没有罪过花朵就会开放,有罪过花蕾就会枯萎。

    第三种称判,这种颇为简单,只需要将人和石头放在杠杆上一起称重。

    如果无罪就人低石高,相反,有罪的就人高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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