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必要的语言润饰-《口才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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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文章流畅、语言高雅、风格鲜活。狄摩西尼斯为了获得像修昔底德这样的语言能力,便致力于研究其文章。他不但背诵甚至把修昔底德的著作抄写几遍。苦心人天不负,狄摩西尼斯终成一代大家。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狄摩西尼斯成为了现在有志之人学习和效仿的对象,比方说美国前总统伍德·威尔逊就非常崇拜他。
英国政治家、前首相阿斯奎斯也曾在媒体面前承认比夏朴·伯克利的著作是他的思想宝库,他从中获益匪浅;英国著名诗人但尼生坚持每天研读《圣经》直到过世;托尔斯泰毫不厌烦地一遍一遍地阅读《福音全书》,以至于书中很多的经典段落他都能背诵;而英国散文家、批评家、社会改革家罗斯金更是自幼便在母亲的监督下背诵《圣经》,罗斯金后来回忆说:“当时母亲对我要求极其严格,包括拗口的人名在内,都一个也不放过的让我背诵,就这样,从‘创世纪’开始,我一直背到了‘启示录’。我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归功于我的母亲让我背诵《圣经》。”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是西方文学史上最受人们爱戴的文学大家之一,他主要以创作文学家们的传记为主流。那么,他那种生动美妙、引人遐想的语言风格又是怎么养成的呢?史蒂文森将亲口为我们揭开这个谜团。
每当我读到一些自己感觉格外愉悦的文章或是语句时,我就会立刻把它们记下来,然后按照它们的风格试着写一些相似的句子,很期望自己也能够拥有点睛之笔,化腐朽为神奇,用优雅恬静的文风,为读者营造一个赏心悦目的环境。我一次次地努力,但始终无法达到那种理想的写作境界。老天爷是不会亏待努力的人的,我的这些努力并非一无所得,我在文章的结构框架上、在各章节的内容协调上以及语句的押韵融洽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就这样,我坚持不懈地读完了英国著名批评家、散文家海斯利特以及华兹华斯、托马斯·布朗宁、狄福、霍桑以及蒙田等人的著作,并对他们的写作风格和模式分别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模仿。
不管您怎样评价我的方法,聪明抑或是愚蠢,但就我个人的经历而言,这的确是一种学习写作的有效途径,我就是虔诚的实践者。英国著名浪漫派诗人约翰·济兹的成功也可以说是这种方法的一次有效实践。他的诗就是以文辞声调优美而闻名的,真可谓是一时无双。
当然,有一点是必须要事先申明的,真正的大手笔并不是平常所能模仿的。或许你也曾努力地模仿过,只是没有成功罢了。但请你一定要记住下面这两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水到渠成。
上面我已经列举了许多名家是如何提高自己语言能力的例子,润饰语言的秘诀大家也应该有所领悟了吧。林肯曾经给一位热切渴望成为一名出色律师的年轻人写过一封鼓励信,他在信中写道:“成功的秘诀无他,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就是要勤读书、勤思考。”
每年出版的书籍数以万计,而时间却是有限的,我们怎样才能解决有限的时间与数不清的书籍之间的矛盾呢?阿劳德·比耐特所著的《如何利用一天中的24小时》会为我们解开这个问题。读完这本书,你会感觉畅快淋漓,收获颇丰,在这本书里收录了许许多多和这个问题有关的,并且非常有趣的事情。例如,它会精确地告诉你在这一天中你白白浪费了多少时间,怎样才能避免浪费时间,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你可以利用的时间等。全书只有薄薄的一百零三页,每天花上十来分钟的时间,一周以后你就能轻松地把它看完。不要找借口,说什么没有时间,每天十来分钟的时间相对你浪费的是很少的,你还完全能够把早上例行的二十到三十分钟的读报时间压缩成十分钟,剩下的时间足够让你每天读上二十页了。你甚至还可以把书拆开,每天带上二十页,放在口袋里随身携带,随时都可以拿出来阅读。
托马斯·杰斐逊曾在自传里这样写道,“自从我开始阅读罗马演说家泰西塔斯、英国科学家牛顿、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德等人的著作以后,我就渐渐地养成了不看报纸的习惯。我发现这些著作要比报纸有趣得多。”当然,我并不是提倡大家都不去看报纸,但是,假如你能压缩一下读报的时间,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用来看别的更有意义的书,潜移默化之中,你可能会突然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快乐、更明智。你不妨先找一部经典名著来试试,每天撕下二十页随身携带着,在不读报纸、等电梯和公共汽车的时候拿出来读。当你读完了整本书以后,再用橡皮筋把书捆好。尽管书的外形已经“惨不忍睹”了,但书的内容却已深深刻在了你的脑海中,你会发现自己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使书保持光鲜的外表,而将其束之高阁,但你却无法真正拥有这本书。孰好孰坏,无需多言。
读完这本《如何利用一天中的24小时》,你可能又会对阿劳德·比耐特的另一本书产生兴趣,它就是《人类机器》。这本书对你了解人性是很有帮助的,还可以培养你稳健、沉静的性格,从而能够使你更巧妙地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我之所以会为大家推荐这两本书,不单单只是因为它们的内容极具启发性,还因为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力求语言表达精练雅致,这对丰富和扩展你的词汇量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里还要给大家推荐几本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美国小说家富兰克·诺里斯的《章鱼》和《股市风云录》,是荣登美国最畅销小说榜的小说。《章鱼》为人们讲述了发生在加利福尼亚一片麦场上的骚乱和人生悲剧的故事;《股市风云录》描述的是芝加哥股票交易中人们之间的尔虞我诈和明争暗斗。英国著名小说家、诗人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有史以来最具质朴之美及天然魅力的小说,尽管从书的题材来看,它只是描述一个出身贫穷的女孩外出谋生,失足泥淖而遗恨一生的故事,是一个老套的“无产阶级姑娘被资产阶级男人所勾引”的故事,但它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有其特点。除此之外,纽厄尔·德怀特·希尔希的《人之于社会的价值》、威廉·詹姆斯的《给教师们的忠告》、拜伦的《希尔德·海诺德游记》以及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骑驴漫游记》都很值得大家读一读。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是一位非常受人们爱戴的演说家,他认为人们应该以内心的自我、直觉以及大自然作为生活和现实的出发点。对于那些强调个人主义者或者不墨守成规的人,对于那些迫切需要打破古训,寻求内心真实的人来说,爱默生的演讲具有特别的吸引力。下面是爱默生的代表作之一《自助》,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把自己内心蛰伏的信念表达出来,它便具有了普遍的意义,因为最内在的终有一天将成为最外在的———我们最初的想法终将在末日审判的喇叭声中得到回应。尽管来自心灵的声音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们依然认为: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这样的人才是最了不起的,因为他们蔑视书本和传统,他们不抄前人一言一行,而是我手写我口,表达他们自己的思想。人们应该学会去捕捉和观察自己内心的闪光,而不是那些诗人或者是伟人的什么圣光。但是,人们经常做的却和这恰恰相反,他们常常不假思索地把自己的思想抛弃掉,就是因为那是自己的思想。在每一部伟大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很容易找到那些我们自己早已抛弃了的思想:它们改头换面,带着某种陌生的尊严又重新回到我们这儿来。伟大的艺术作品所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教诲就是,不要抛弃那些从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不但不抛弃,还要以最平和的态度执着地去追寻它的足迹。否则,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人会正在用权威的口吻高谈那些我们早已抛弃的想法,而此时,我们还要重新从这些人手中接受那些原本就是我们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在求知的过程中,终有一天会意识到:妒忌就是无知;模仿就是自杀。无论好歹,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份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虽然在这片广袤的世界里到处都充满了珍馐美味,但是只有那些勤于耕耘的人,才会有所收获。赋予他内心的力量,实质上是新生的力量。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如何运用和获得这样的力量,而且他也只有在尝试之后才能知道。
下面还要再给大家介绍两位世界著名的语言大师。他们会是谁呢?其实,美国著名作家亨利·欧文很早以前就替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曾被别人问及如果让他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作品他会怎么选,他的回答也正是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那就是《圣经》以及莎士比亚的作品,这两部作品同时还是整个西方文学界长盛不衰的源泉,因此大家有必要经常诵读。每当夜幕降临,结束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书房里,研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让它向你讲述罗密欧与朱丽叶凄婉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抑或是让它告诉你麦克佩斯的远大理想及不懈的奋斗,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艺术享受啊!
假如你真的这样做了,在日积月累和不经意之间,你的语言表达就会变得优美而凝练,你的人格也会因此而变得高尚脱俗。歌德曾经说过:“只要你告诉我你曾读过哪些书,我就会知道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上面给大家推荐的这些书,包罗万象,要想真正把它们消化吸收,没有坚强的毅力、缜密的思考和长期的坚持是很难做到的。为了方便携带和阅读,大家没有必要去买那些大部头的著作,每次花50美分买些爱默生的散文或是莎士比亚的短剧就是不错的选择。短小的作品更易于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在轻轻松松之间就能大功告成。
语言魅力的奥秘
马克·吐温的幽默举世闻名,但是否有人知道他那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是怎样形成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要从马克·吐温年轻时代的最爱———长途漫游谈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经常只身一人乘坐马车从密苏里州到内华达州游历,因为行李非常笨重,马车走得太慢,再加上当时的交通很落后,路面状况特别糟糕,马车上根本就不能多放行李,因为马车上多承受一份重量,在行驶时就会多一份危险,所以他的旅途可谓布满艰辛。马车的载重是有限的,除了必须用的食物和水,几乎没有什么空间再带其它东西了,就算是这样,马克·吐温仍然想尽办法带上了一部《韦伯斯特大词典》。无论是翻山越岭,还是穿行沙漠,抑或是被土匪强盗所追,马克·吐温都没有抛弃这部厚重的大词典。成为一名语言大师是他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不管条件多么险恶,他都始终如一、随时随地也不忘了学习。就这样,凭借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和超人的毅力,他一步步地朝着自己渴望的梦想前进。
不仅仅是马克·吐温,庇特与占丹也将《韦伯斯特大词典》从头到尾地看了又看;布朗宁几乎每一天都要翻翻这部词典,他认为这部词典不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而且非常有趣,他每次翻阅时都能乐在其中;林肯曾经这样来形容他的传记作者尼科莱:“他习惯在华灯初上时阅读词典,直到睡意来临才作罢。”实际上,他们都不是特例,凡是稍有名气的作家或演说家都和他们一样,要是过不了苦读词典这一关,他们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曾担任过美国总统的伍德·威尔逊对英语的运用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的文章和演讲,包括他参与起草的美国对德宣战的宣言书,都毫无疑问地能在西方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那么,工作繁忙的威尔逊又是怎样提高自己语言能力的呢?他曾亲口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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