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冢中枯骨郑鑫海-《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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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吴开车很快,七点多的时候就到了预定的酒楼。

    楼外,杨瑞看到一辆眼熟的雅阁轿车停在一辆宝马7系旁边。雅阁是亮子开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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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一次见李星云,郑鑫海并没有因为李星云的年轻而看轻了他,主要是因为李星云的气质太特别了。

    杨瑞觉得他的那种“干净”,或者说“出尘”更加的贴切些。

    在座的,除了杨瑞一行三人,郑鑫海也带了亮子和两个小弟。

    介绍了一圈之后,分宾主落座。

    “李大师,久仰大名,这张卡里有十五万,感谢你不远万里过来为我解惑。”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因为有杨瑞和吴健斌做了注脚,郑鑫海大大方方地直接先付钱。恭敬地把一张银行卡推到李星云面前。

    其实,从进屋开始,李星云就一直在打量郑鑫海,之前已经得到部分信息的李星云,这个时候再看他并没有什么难度。

    见他推过来的那张银行卡,李星云毫不客气地揣到了自己兜里。

    见他收了,杨瑞和吴健斌顿感放心。

    这是李星云的态度,这表示了他搞得定。

    收下“劳务费”,李星云斟酌了一下措辞,开口问道:“郑老板,你的事情我大体知道了,你是想问,你的那个买卖,能不能做?”

    郑鑫海点了点头:“是的,现在我所犹豫的地方,就是要不要答应对方,借钱给他。”

    “好。”李星云提高了嗓音,转而接着说道:“这天下,所有的生意,都可以做……”

    “大师,你的意思是,我们海哥能跟对方合作是么?”

    亮子一听李星云这么说,立刻有些兴奋地问道。

    在他看来,放弃那么大一笔生意真的很肉疼的。从一开始,他就希望海哥能接下这么大的一单生意。

    李星云看了亮子一眼,又看了看郑鑫海,见他没有因为小弟插话而着恼,微微笑了笑,摇摇头道:“生意能做,但有赚有赔,郑老板如果只想知道能不能做的话,大可不必话花费那么多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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