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起名-《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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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杨瑞却觉得一家中国公司起一个英文名字实在有些奇怪,不如叫一个其意积极向上的,寓意十足的。
而吴建斌则认为,公司的创始人是他们五个,在公司名字里多少能体现出这一点的最好。
董贵的意见却是跟公司的业务有关,既然是做珠宝的,那么名字里也该体现出这一点来。
倒是老郑,他的意见最直白--能体现出赚钱的就行,比如他的“鑫恒”。
对于“金”这一个字,他有着说不出的执着。
五个人尽管没有吵架,但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如果没有公司名字,你这成立一说就不存在了。任何一家公司,你总得有个名字吧。
争执不休之下,几个人一合计,既然谁的意见大伙儿相互都不服气,那就找个所有人都服气的人来给公司起名字好了。
要说他们都认识,且又都服气,还能给公司起名字的人,那么……除了李星云怕也没有别人了。
只是,当杨瑞打电话联系到了李星云之后,听完他们几个人的意见,李星云顿觉啼笑皆非。他们能在一起合伙儿,他不意外,但能被一个公司名字困扰到找他断官司,这几个人也是没谁了。
“你们这个公司是做啥的,我没兴趣理解,你把你们几个人的生辰八字给我。”
“怎么给公司起名字,还要看八字?”荆超对李星云的认识是最浅的,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见识过李星云的本事,所以,在李星云跟他们要八字的时候,荆超一脸的不可思议。
“让你给你就给,哪那么些废话,你当李大师是随便给人帮这种忙的吗?还不是看在都是朋友的面儿上?”
老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着。
要说这些人里头,荆超跟杨瑞的关系最好,但是最怕的人却是老郑,可能也是因为他久在道上混的原因,一旦把眼一瞪,那气场还是让荆超有些不适应。
五个人八字被杨瑞编辑成短信发给了李星云,只是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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