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代言与奖项提名-《从塌房偶像到文娱巨星》


    第(1/3)页

    在拍摄完《时尚芭莎》的丁炙,并没有立刻回航剧组,而是跟着梁琼回了一趟公司。

    因为在这几个月里,各种代言品牌方从一开始的观望,到如今纷纷地蜂拥而至。

    再加上除了之前已经签订了一款手表代言和轻奢服饰代言外,丁炙身上的商业代言少得可怜,所以此时的他无疑已成了各大品牌商眼中的香饽饽。

    其中大多数是一些大众且国民度高品牌,像是蒙牛啊,沙宣啊之类的也纷纷发出邀请,都有意让丁炙成为他们的新代言人。

    一些国外的品牌也注意到了丁炙这个如流星般崛起的,迅速迈入一线的艺人。

    像是雅诗兰黛、伯爵珠宝这类高端奢侈品牌,则有意让丁炙成为他们的地区代言人和品牌挚友。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代言类型的细分。

    总的来说,就是品牌代言人>品牌大使>品牌挚友。

    代言人会由品牌为其制作硬广、定制专属产品并支付代言费。

    其中代言人最高档次的莫过于全球品牌代言人,再往下就是亚太地区、亚洲地区,乃至大中华地区等。

    而形象大使不一定都有代言费,但有软宣、定制产品,也能出席品牌活动,提升逼格。

    至于最后的品牌挚友,则既没有代言费也没有定制产品,但出席活动时可以向品牌借用服装手袋等产品。

    其中,形象大使和品牌挚友多为短期合作,属于一种商务合作的类型。

    但既然是担当了品牌挚友了,那就相当于高端的一线奢侈品牌已经把你当做考察目标了。

    一旦觉得你的人气、流量、粉丝购买力能够达到了,那就随时都会升级代言规格。

    在一定程度来说,明星到了一定层次之后,高端的商业代言其实是和明星艺人本身相辅相成的。

    实际上,明星许多时候除了撕影视资源,撕综艺资源外,时尚代言更是兵家必“撕”之地。

    这也是为什么丁炙在这个阶段这么“招人恨”的原因所在了。

    固然市面上多出了他这种强类型的正小生,让许多艺人,尤其是那类同龄的小生都感觉到了颇大的压力,但影视资源到了一定程度上,除了资本层面上的博弈外,还关乎站队。

    丁炙现在在外界看来已经绑死在了鹅厂系的蜜桃tv身上了,像是其他四大平台的资源,基本他都沾不到多少的。

    而电影圈资源方面,那些人又很讽刺地够不着和丁炙竞争。

    这么一交叉,丁炙和那些同为顶流的艺人们反而在影视资源的竞争上没有太强烈的冲突。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