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帮别人办事儿,首先要看自己能不能办到,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不自量力,对别人请求帮助的事情一概承担下来。事情办好了什么事也没有;如果办不好或只说不做,那就是不守信用,朋友就会埋怨你。 前几年春节联欢晚会上也曾演出过这样的一个小品:一个人为了避免别人瞧不起自己,假装自己手眼通天,别人求他办事,不管有多大困难一概来者不拒。为了帮助别人买两张卧铺票,不惜自己通宵排队,结果不光自己受了罪,还在别人面前闹出了笑话…… 如果你是一个有些权力而权力并不大的人,就更应该注意了,因为你有权,别人包括亲戚朋友托你办事儿的肯定多。这时你应该讲点儿策略,不能轻易答应别人。有的朋友托你办的事可能不符合正规程序,这样的事儿最好不要许诺,而是当面跟朋友解释清楚,不要给朋友留下什么念头,不然,朋友会认为你不给办事儿。有的朋友找你办的事儿可能不违反政策,但确有难度,就跟朋友说明,这事儿难度很大,我只能试试,办成办不成很难说,你也不要抱太大希望。这样做是给自己留有余地,万一办不成,也会有个交代。当然,对于那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还是答应朋友去办。但答应了后,无论如何也要去办好,不可今天答应了,明天就忘了,否则待朋友找你时,你会很没有面子。 承诺中利用“模糊表态”的隐晦可以给自己留下一个仔细考虑、慎重决定的余地。否则,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稍不小心,就会酿成不可追悔的过错。所谓“模糊表态”即是采取恰当的方式、巧妙的语言对别人的请求作出间接的、含蓄的、灵活的表态。其特点就是不直截了当地表示态度,避免与对方短兵相接地交锋。它是一种常用的社交方式。 对把握性不大的事儿可采取弹性的承诺。如果你对情况把握不很大,就应把话说灵活一点儿,使之有伸缩的余地。例如,使用“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尽可能”等有较大灵活性的字眼儿。这种许诺能给自己留下一定的回旋余地,但一般会给对方留下疑虑,在取得对方的信任上效果要差一些。 对非自己所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许诺。这就是说,如果你所作的承诺不能自己单独完成,还要谋求别人的帮助,那么你在许诺中可带一定的限制词语。 比如,你许诺帮助朋友办理家属落户的问题,这涉及到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政策,你不妨这样说更恰当一点儿:“如果以后公安部门办理农转非户口,而且你的条件又符合有关政策,我一定帮忙。”这里就用“公安部门办理”和“符合有关政策”对你许愿的内容作了必要的限制,既见自己的诚意,又话语灵活,具有分寸,还向对方暗示了自己的难处(也要求人)。真是一石三鸟! 水不要倒满,话不要说绝,尤其是承诺他人的时候,要留有一定的余地,即使你很肯定能够做到,但是也总有各种突发事情,所以茶水倒半杯,总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