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李兑盼援军,援军就一人-《大秦:皇榜出世,你爹我是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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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李兑也想过不管不顾,直接逃跑。

    但逃跑总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后面一连串的影响他不可能忽略。

    虽然暂时能保住性命,但是大秦有律法对于官员也有约束。

    律令记载:战前脱逃和叛国罪一样,除了自己要凌迟处死其家族也要受到牵连。

    说到底大秦的律法其实是针对上中下三个阶层,但是唯独在律法上有相同规定的便是对于战争态度的界定。

    所以临战逃跑在大秦是完全当做最重的罪来进行处罚。

    而自己的家族呢?

    先不说自己尸首分离,其家人也有可能受到相同的罪责。

    判的轻了,也要发配边关,诸如南蛮、辽东、云北都有可能是他们被流放地。

    其实流放这些地方与杀死他们并无任何区别,因为在这些地方一般条件特别艰苦。

    常年还要戴着镣铐进行劳动,如果不是那种从小吃苦的人,在这些条件艰苦的地方基本也不会活太长时间,等于判了一个缓期死刑。

    对于李兑来说最要命的是保举之人也要受到牵连。

    而给李兑保举的这个人就是他的同族大哥李斯。

    李斯虽然贵为大秦文臣第一把交椅,更是秦始皇的心腹,但是秦国的律法要严于人情。

    这在秦国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在秦昭王执政时期当时的丞相范睢也相机给秦昭王推荐过两人来辅佐。

    当时范睢在朝中正当红,秦昭王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当然出于爱屋及乌的之理,接受了范睢推荐的这两个人。

    但倒霉的事范睢推荐的其中一个人在和赵国长平之战之后的与联军交战的战役中被俘,投降联军。

    这在大秦律法之中范睢作为保荐人是肯定要被连坐处死的。

    但是秦昭王力保范睢,这才让范睢捡回了一条命。

    可犯罪这人真是祸不单行,在一位保荐人投降之后另一位被保荐官员竟然也投靠了敌国联军。

    秦昭王回天乏术,范睢不止被罢免了丞相职位,也因为通敌叛国被判处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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