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发现者3-《唐奇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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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在江畋走近他的刹那间,这只充满养尊处优贵族气质的异类,突然间就一反垂死的勐然弹指探爪,扣住了江畋的脚踝;正要全力拖倒并撕咬吞噬对方的血肉,就听卡察一声……

    却是整只枯瘦的手臂,都被江畋抬脚给扯了下来;然后他又如法炮制的踩断、拿掉了这只异类的四肢,又在它第五肢上跺了一脚,最后才提着这只异类人棍,重新回到了修道院的内部。

    有了这么一只异类的活体样本之后,原本只是单纯夺取粮食的军事行动,也变得更加名正言顺和理直气壮了。用安德鲁请示之后,当场进行布道的话说,就是在洁净虔诚圣所而维护主的荣光。

    随后,那只掉下来房子去的异类,也很快被士兵给捞起来了尸体;却是已经浑身溃烂肿胀而面目全非了。似乎是被水给活活淹死、呛死的。尽管如此,江畋还是决定送它一副挫骨扬灰的火化套餐。

    而按照老猎人埃阿斯的说,江畋眼前这只形似另时空吸血鬼的玩意;在这个时代被称为血妖。顾名思义就是古代延续下来,吞噬血肉得活的异类之一。只是没有文艺作品里的吸血鬼那么多能耐。

    既不会变成蝙蝠或是其他玩意,也不会各种花里胡哨的异能和法术;但没有剁碎烧成灰了之后,还有血池重生的恢复能力,只是恢复力远超大多数生物,既不容易找到要害,也更难杀死而已;

    而一旦被他跑掉并且记恨上了,就是漫长不死不休纠缠在身边的报复。因此常见的阳光和银制品之类,固然能对其造成相应伤害,但也只是伤害乃至严重的削弱,却没有致死或是毁灭效果。

    与之相对的是在夜里,尤其是没有月亮的夜里,会特别活跃并各方面得以不同程度强化。而且除非把头给直接剁掉,不然挖空内脏还可以通过吞噬血肉进行缓慢恢复,埋在地下也能活很久。

    当然了,时间长了身体还是会腐烂掉的,那就真的没得救了。所以没有蛰伏地下休眠的习惯。也更喜欢躲藏/混杂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乡镇当中,以各种职业和身份为掩护,然后定期迁徙/猎食。

    更没法随随便便的发展同类;而是要在名为血噬的特定仪式上,在同伴协助下以各种材料和道具,所制造出来的极度痛苦绝望或极度欢愉中,才有很小的概率产生保留完好智商的血妖同类。

    不然,只会诞生心智有限只剩本能的半血妖或是死体。不过,血妖这种东西能够蛊惑人心,依靠的是它们血液当中,能够产生一种具有麻痹和迷幻成分,令人感受到愉悦并上瘾之后就很难摆脱了。

    除此之外,在猎人的历史记载当中,也发现过有个别的血妖存在催眠能力;尤其是针对心智薄弱的女性和孩童,并因此制造了多起毫无头绪的诱拐/失踪事件,直到被猎人找到巢穴才真相大白。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种血妖的隐蔽性。完全体的血妖都有足够的智商,将自己隐藏在人群中。按照古代流传下来的记述,它甚至会主动豢养一些其他异类,而驱使为爪牙和充当自己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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