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承包碾米厂-《重生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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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碾米厂本来是孙震庭负责,另外带二个碾米工。
谢文军老婆负责收账。
以前在生产队时,大队给每家每户,按照口粮分配情况,给以碾米票。
在碾米厂做工的每天给十分的工分。
不风吹雨晒就能够拿十分工分,成了社员羡慕眼红的好工种。
其他社员想都不用想,几个在碾米厂做事的,都是大队干部的家属。
分田到户后,碾米厂几个工作人员,没有办法拿工分了。
于是采取收费的办法。
一百斤稻谷收费二毛五分钱。
百以食为天,每家每户都要把稻谷运来碾米厂碾成米。
全村一千八百多人,按每人每天消耗大米一斤来计算,一个月全村就要碾米五万四千多斤。
按照稻谷计就是近十万斤。
收费就有二百五十元左右,除去电费开支,电械耗损,应该还有一百多元。
原来的四五个人分的话,就捉襟见肘了。
于是经过村委讨论不如把碾米厂向个人承包。
每个月上缴二十元给村集体做为公共留用资金。
分田到户后,村集体上的入账越来越少了。
三个大的水库,每一个一年也是二百元。
二十几个小型鱼糖,一年收五六十元。
虽说分田到户了,村委几个干部,每月有十多元的干部津贴,但开支的地方也很多。
所以必须盘活公有资源,增收开源。
本来去年碾米厂和榨油厂也跟水库、鱼糖一样贴了承包公示。
去年碾米厂是年缴一百五十元。
因为谢文军私心作怪,他想让其弟承包,只愿出一百元租金,认为一年缴一百五十元太贵。
但是当时就有人愿意出一百五十元承租。
所以若是一百元承租给他弟。
肯定村里有人不服,甚至会告到乡政府。
原以为几个月以后,舆论就会平息。
但想不到数月过去,承包还是无法实现。
于是干脆把一年租金提高到二百。
谢文军认为一百五都有人拿,提高到二百就肯定没人愿意接手了。
那样的话,他就可以让其弟,以暂时管理的方式,继续霸占碾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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