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穿衣显瘦-《我不只是动作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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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今后我还是不要照镜子了。”

    出租屋的镜子,就是普通的小镜子。如果有落地镜,吴龙一定会拍张照片放到薇博上。

    现在,就是发愁任务怎么完成了。想要演戏,而且还要是配角,没有关系和门路,难。

    吴龙作为一个群演,就认识群头,哪有什么门路。只能看看自己火了,有没有人找他拍戏。

    虽说不完成任务没有惩罚,但不完成任务,心里总不踏实。

    吴龙心想,这说明自己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

    声望值超过十万,吴龙猜测是自己上了热搜,否则声望值不会涨这么多。打开热搜一看,果然如此。

    还是第十位。

    没花钱买能上一对对第十,吴龙觉得已经不错了。

    连续两个热搜,让吴龙直播间的粉丝数超过一百万。可以说,一夜之间,空降百万粉。

    这个不仅得益于热搜,还得益于话题与争论。

    争论的话题,第一个是传武能不能打的话题。这个话题在他再次上热搜后,有愈演愈烈的形势。

    第二个话题,是吴龙的人设话题。

    上午嚣张出镜,晚上就和他得罪的人一起吃喝。说是赔罪,更有人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运营炒作。

    嚣张出镜,是故意的。以反派出道。

    晚上赔礼,为自己挽回形象。知错能改,反派变正派。

    有实力,懂运营,会炒作。

    活该他能红,注定他要火。

    直播间后台的站内私信很多,吴龙都不知要不要点进去看完。不过他发现有几个私信有点特别,带有特别的标记。

    他点开查看,原来是网红运营公司,也就是所谓的mcn。

    俗称网络推手。

    当网红成为一种职业,网红运营也就成为一种手段。

    团队的力量,往往比个人的力量更强大。个人网红在网红运营公司面前,就是一条小鱼。而网红运营公司,则是一条大鳄。

    按理来说,网红与网红运营公司合作,是互利互惠、1+1大于2的好事。可实际上,当网红运营公司在网络中形成网络霸权和垄断,这种合作就从双赢,变成了双方矛盾加剧。

    吴龙在前世的现实中看到,有网红和网红运营公司闹翻打官司。

    而明星纷纷建立自己工作室,不再像以前那样签经纪公司,同样也是如此。

    所以吴龙有系统的人,怎么可能会加入网红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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