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只是看着眼前的孔芸龙,胡炎的心情很复杂。 这家伙原本可是个机灵鬼。 打小就聪明。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读书成绩一直很好。 只是家里的日子太苦,偏巧高中时,还赶上他二哥因为某些令人敬佩的原因,患上了尿毒症。 这是重病。 为了治病,家底转眼被掏了个空,还四处举债。 他父亲没办法,流着眼泪跟他说:“三儿,你要是继续上学,你二哥就没了。” 十七岁的男孩,第一次看到父亲流眼泪,顿时跟着泪如雨下。 “我不上学了,我出去挣钱给二哥瞧病。” 辍学之后,装着母亲抠出来的五十块钱,拎着装好被褥的蛇皮袋,只身离开了家。 盘缠不多,哪里舍得花? 脑筋一动,他蹭了一辆进城送肉的车,来到繁华的燕京城。 凌晨四点下车,入眼皆是高楼大厦,霓虹闪烁。 这一刻,小男孩瞬间长大成人! 跟小岳的悲催经历相比,孔芸龙的打工生涯,简直堪称教科书级别的精明秀。 小岳是哪儿要他,他便上哪儿去。 混了很多年之后,才搞明白自己最适合干饭馆。 一来不需要经验,二来工资也多,绝对的首选。 孔芸龙不是,他才来几天,便琢磨明白了这个问题。 干饭馆,必须去干饭馆。 而且第一家面试就很顺利。 浓眉大眼,长相清秀,嘴巴也利索,简直就是为干饭馆而生的,谁能不喜欢? 但是他没去。 第一家面试时,没有经验,啥也不懂,可等面试完,他倒摸清了不少门道。 于是再去第二家,继续了解职业信息。 等到第三家面试时,他就直接跟人家说自己是熟手。 别说,现学现卖之下,还真把人家给糊弄住了,直接按熟手开得工钱。 可他依然不急。 之后继续面试了四家,最后再从这七家当中,挑了一家工资最高,环境最好的饭馆。 而且入职一个月不到,又因为勤快机灵,被厨房的烧饼师傅看中,带在身边当学徒。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