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国家振兴方案-《汉末之并州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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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明朝洪武年间也是大修水利,从洪武元年一直修到洪武二十八年。

    仅洪武二十七年一年,朱元璋遣“国子监生和人材分诣天下郡县修治水利“。洪武二十八年统计,全国共计“开塘堰四万零九百八十七处,疏通河流四干百六十二处,修建陂渠堤岸五千多处“。

    《明史》对此称赞为:“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岁歉,有司往往发粟赈贷,然后以闻。”

    相比于工业的复杂晦暗,难以理解。农业水利的建设,符合天下所有人的政治理念。

    哄笑过后,张瑞开口说道:“必须要承认,无论国家有多重视工业,农业人口才是我朝绝大多数。工业关乎国家鼎盛先进,而农业则关乎国家稳定承平。换言之,一个关乎国家上限,一个涉及国家下限。”

    “所以兴修水利,吸引天下万民瞩目,朕以为可行。工部与吾等详细介绍一下工部方案内容。”

    裴辑欢喜起身,向众人介绍道:“谈及工部方案之前,请容某向诸君介绍一番徭役背景,如此诸君能对水利兴修方案有更详细了解。”

    “《韩非子·备内》关于徭役有番论断,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而前汉之臣经常言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等等。儒家之臣皆以强国之务,在於省徭役,薄赋敛,劝农桑。三者既备,然后令伊(尹)管(仲)之臣得施其术,孙吴之将得奋其力。”

    “这是因为前朝徭役遵循三徭制度,即正卒、戍边和更卒三种。正卒、戍边自汉光武帝之后已被废除,但更卒依旧存在。”

    “更卒,即每个傅籍男子每年必须在本县服一月时间的无偿劳役,从事地方土木工程、造桥修路、治理河渠、转输漕谷等劳动。因役人轮番服役,所以叫作‘更’,役人叫作‘更卒’。”

    “不愿或不能亲自服役者,可出三百钱(也有一种说法是两千钱,考虑到两千钱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取三百钱)雇人代役,或官府不需其亲身服役而命令其出钱代役,曰‘过更’,这笔代役钱称作‘更赋’。”

    “也有因特殊情况免役的,曰‘复’。免役者包括:宗室、贵族、有高爵的官僚及其亲属,县、乡的三老及被选为孝悌力田者;博士弟子、其他通一经者及特诏优许复除者;或生子、服丧者,逢天灾兵祸之害而暂获复除者;治河有功或皇帝巡行所经地方的百姓亦得以暂时免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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