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制作-《我是个过气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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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在双方在确认一下吧!”

    “也对,是我有点草率了!”

    前期虽然已将签订好了协议,但是就作品而言还是要单独商榷一下的。

    就这样叶子慕联系了孙锐,安羽沫联系了李琳。

    双方再次聚在一块就作品的事情展开了讨论。

    因为双方之前已经达成了共识,所以事情进展的很顺利。

    时间不长,已经签订好了所有的协议,歌曲演唱版权以每首80万的价格出售于安羽沫,这个价格对于业界知名创作人都已经顶尖价格了,再加上叶子慕还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如果有别人想翻唱的可以再次授权获取利益,但是合同里也约定好了,翻唱授权也是要与原唱商榷的。

    要不一些阿猫阿狗的人随便翻唱,不仅仅砸的是原唱的口碑,也会影响到创作者。

    不算之前享有专辑分成以及后续的其他收入,光这一波叶子慕便有八百万收入囊中。

    就这样作品已经确定好,双方也不存在什么异议,那剩下的就是将这些作品完美的录制成成品。

    然后两人便进入到了歌曲的录制时间,叶子慕便尽到了一个制作人的所有职责,从编曲到乐器搭配,全部交由叶子慕完成,这些叶子慕都是熟门熟路并且有过经验的,虽然耗费些时间,但是叶子慕还是完美的完成了这项任务。

    让飞羽传媒的制作部感叹练练,这个小伙子是真全面啊,什么都是一手包办,有时候他们都觉得,叶子慕是不是为了省钱才去学的这么全。

    这也不是无故放矢,在与前公司解约后,叶子慕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随着组合成员一个个离开,然后组合的所有作品,便不能在任何场所使用。

    这一波操作让年少的叶子慕第一次认识到了娱乐圈的残酷,之前虽然是在不断的压榨,但那些都是他们的工作,这样的做法却像直接断掉他们的双手双脚,直接断了在这个圈子里的活路,事实也是如此,后来他们组合的成员基本上都转行了,虽然有的还沾边,但是涉及到表演的部分已经基本没有了,这也让他认识到了作品归属的重要性,特别还是在这个以作品立足的圈子里。

    也让他在之后的学业中,不断的吸收着各种各样的知识,本着技多不压身的思想,将未来有所涉及的东西最少都做到了有所了解。

    这样的情况在他的脑海记忆里也看到过,原本红极一时,经典作品也不少,但是版权全部归在了公司手中,一旦解约,即使是自己创作的自己都不能用,这都是赤裸裸的现实。

    所以现在他也将做品的版权排在了最前面,而学习的这么全面也是想在以后不在受别人的掣肘,也是为了不在受限制,才成立了现在的叶子文化。

    最终的目的就是摆脱那样的束缚,以前的经历他在也不想经历了。

    虽然现在公司才刚起步,没有资源没有人脉,但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努力来得到的。

    所以在对待与飞羽传媒的这次合作的时候,叶子慕尤为的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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