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杀星-《万历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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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大砍大杀,宫内宫外震怖。朱翊钧正月大阅,斩杀勋贵数名,部分勋贵还以为是皇帝恶了勋家。

    此次看见了王利、杨松等的下场,不光是勋贵,连同朝臣、百姓都知道,这皇帝是个杀星下凡。

    虽未像太祖、成祖那般迭兴大案,但万历二年春天还没过,这杀掉的人头筑个小京观都够了。

    一时之间,天下万马齐喑。去年还磕磕绊绊的考成之法得以彻底贯彻,各部、司将自家的五年规划和万历二年的本年任务齐齐调高了一截。

    万历二年四月初一,葛守礼不再抱病,上班第一件事即上疏奏请兴革都察院。

    张居正贴黄“请圣裁”,朱翊钧批红“可”,并令葛守礼将兴革方案细化复奏。随后,令御史、科道滋味难明的圣旨下来,将都察院大作兴革。

    ......

    明太祖出身贫苦,对元末的腐败现象刻骨铭心。建极以后,以重典治世,建立了有史以来最严密的巡视监察网络。而都察院,就是这巡视、监察网络的核心。

    都察院的职能分为内职掌、外职掌和地方上的按察司。

    内职掌掌管两京刷卷、巡视京营、巡视京师仓储、皇城、五城兵马司等。

    外职掌即为出巡御史,分为专差和巡按两大类,主责巡视地方,有“大事奏请,小事立断”之权。

    按察司为地方固定的监察机关,除南京外,设立十三道按察司。按察使和布政使、都司并为本省三巨头,主管一省刑名按察之事。

    朱元璋的本意是地方监察加上中央巡查,以都察院为核心构建全国反腐、监察体系,永葆大明无贪腐之弊。然而,事与愿违,明中期以后,都察院已经因为其体制和整体吏治腐化的原因,基本上失去了反腐监察之能,其中重要原因是体制弊病。

    明制,左都御史虽然为都察院首脑,但其对监察御史并无任免之权,只有分派任务之权。

    监察御史巡视之后,其奏章左都御史不得与闻。此法为养台谏独立办案之风气,并壮其风骨。

    这种体制初期确实养出了很多国尔忘家、忠而忘身之台谏,但随着时间流逝,台谏之地已成升官捷径。台谏之官各有恩主,内职掌成为朝中大臣豢养的打手和争权夺利的工具;外职掌成为借天子之威,滋扰地方的贪官;地方按察司更不用说,成了冤假错案集中的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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