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碗里的红烧肉,不香了-《社死的我也要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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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才看到林铎隼,不由得让许老二想起自己过去叱咤风云的热血人生。

    红颜祸水,色字头上一把刀,娇艳的花朵不仅会招来蜜蜂,还会招苍蝇。

    漂亮女生都是危险的,为何总有人不听张无忌他妈妈的话。

    游戏带来的快乐是持久的,它不香吗?!

    虽然姜小妮是长得好看,但是她嚣张跋扈,没脸没皮,自以为是,胸大无脑……喔说错了,胸大无脑是个褒义词。

    总之,姜小妮就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吧,这也是个褒义词……

    反正说来说去,姜小妮在许尔戈心目中,除了长得漂亮身材好以外,一无是处,也就只有脑子被驴踢过的人,才敢去招惹她。

    真要被她给喜欢上了,呵,那还不得被作掉一层皮……

    当初那场架,其实纯粹就是那三个人比较倒霉,恰好碰上许老二当时因为父母那时候刚闹离婚,心情不佳。

    三人言语骚扰也就算了,后面甚至还想动手动脚,这才点燃了许尔戈内心愤怒的小宇宙。

    不然根本轮不到他出手,文理不通,但精通自由搏击,武力值却爆表的姜小妮就会让那三只苍蝇知道花儿为什么那么红。

    在那之前,许尔戈也是没有机会知道自己原来在打架方面同样天赋异禀,简直是乌鸦哥附体,抡起椅子砸下去的弧度,那是美感与力量相得益彰!

    虽然后来因为抽筋痛了一整天,但泄火泄的很舒服,很值得。

    那三个家伙也真是弱爆了,一个比一个不抗砸。

    许尔戈不由也想起了林铎隼当时的表现,自己举起椅子的那一刻,林铎隼居然熟练的双手抱头蹲下了。

    那番表现熟练的让人心疼,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被扫过……

    自那之后,林铎隼就常常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发烟,不知不觉间倒是混熟了。

    许尔戈摸着兜里的华子,满满的还有大半包,感觉心情好了不少。

    他的快乐总是来得那么简单,好东西,不花钱,足矣!

    如果有人倒给钱,还不要求自己做什么事情,那更妙了,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呢。

    许尔戈的午饭在学校食堂解决,期间还发生一件窘迫的事情,那就是因为带着你不认识我眼镜,被打菜大妈给忽略了,然后又重新插了一次队。

    最后还是他自己动手,夹了自己最爱吃的鸡腿,红烧肉,排骨……这副眼镜,帮他用十块钱吃到了三十块钱豪华午餐。

    尤其是这个红烧肉,一中的唯一美味,让人不禁怀疑掌勺的厨子是不是只会烧这么一道菜,哪怕打菜的老阿姨身患帕金森综合征,手抖的很无情,依旧无法阻挡这道菜成为所有学生打饭时的第一选项。

    许尔戈用勺子舀了一小勺肉汁,淋在盘里的白米饭上。

    微甜的肉汁,配合上白米饭,简直不要太享受。

    红烧肉肥瘦相间,正是用上好的的五花肉,烧的软烂十足,筷子轻轻一夹,就跟夹嫩豆腐一样。

    一股浓郁的肉香味,瞬间充斥鼻腔。

    一口咬下,入口即化,汁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好吃,太好吃了!”一块红烧肉下肚,许尔戈瞬间忘却烦恼。

    在这个世界,能让许尔戈感到心情愉悦的时刻,那就只有吃饭和舔手指数钞票的这两件事情了。

    嗯?

    其实我可以不刷饭卡的嘛!

    可恶,亏了十块钱!!!

    许尔戈立刻有了一点新的郁闷,心痛如绞,大快朵颐之际,忽然看到姜亦婕迎面走过来,立刻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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