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商铺的用处,当然是拿来做生意。 王浩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说道:“拿走拿走,我可不想要那个,你趁早拿回去,省得我爸说我。” “不,我不拿走,得你跟我一起去趟地下城。” “???” 王浩懵逼了。 你看我像做生意的料? 别说什么锻炼培养,王浩很清楚自己没那天份,他王家压根就跟生意无缘。 就连他老爸的产业,也都是全部交给别人在管理。 王新豪曾经跟他说过这个,从王新豪爷爷辈开始,就是做生意败家的。 到了王新豪的父辈,好不容易靠着几个兄弟扶持,摆脱了贫困,结果几个兄弟合计着做点生意,又赔个精光。 所以王新豪小时候过的富裕日子屈指可数,到了战争年代,不得已去地下城,才混了口饭吃。 王家遗传下来的暴脾气,让王新豪不信邪,他也尝试过做生意,结果做啥啥亏。 然后王新豪就彻底认命了。 他们王家,根本就没有任何经商天赋! 痛定思痛下,王新豪总结出很多失败经验。 说到底,还是骨子里的性格在作祟。 古语有云,无商不奸。 而他王家世代都是耿直豪爽的草莽性格,从不斤斤计较,心思也不够细腻,不亏钱才怪呢。 比如开家饭店,恨不得天天请朋友大吃大喝。 朋友要是给钱,还不乐意呢。 这能做个毛的生意啊! 任何生意都讲究一个精打细算,王家不行的。 所以王新豪后来再也不自己经商了,而是请人来经商。 他就适合当当甩手掌柜,只要把管理人拿捏住了,管理人对他忠心,自然就会拼命地帮他赚钱。 而他本人对金钱也不是特别看重,愿意拿出很多份额来犒劳管理层。 这种模式下,王家才算是变相地打破了不能经商的诅咒。 因此,王新豪从于荣光手里赢下那几间黑市商铺之后,直接就甩给李铭了。 慷慨成分是有一些。 最实在的原因却是,他不敢亲自去经营啊。 而黑市的产业,这样一块肥蛋糕,总不能白白便宜外人嘛! 可王新豪哪里会想到,李铭这小子竟然又把商铺送回给了他儿子王浩。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