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三人从地下城回来,已经是下午六点。 该交代的,李铭都交代了。 小财迷办事,很靠谱! 尤其是关于挣钱的生意,李铭根本不担心小财迷掉链子。 甚至连李铭第一次来黑市,第一次做生意,都是小财迷亲自指导的呢。 这次军火生意的大买卖,小财迷既是新月队成员,又有几家黑市旺铺做支撑,和李铭转账的五千万,绝对可以大刀阔斧地干得漂漂亮亮。 而关于和其他家族的合作,老实说,李铭现在并不担心。 王新豪带着三位家主离开后不久,李铭就通过手机信息把大致想法告诉了王新豪。 有王新豪做中间人,合作的事稳中加稳。 而且李铭根本不担心王新豪的立场。 要知道王浩和贾海波在黑市几间旺铺是占有股份的。 说白了,王浩也是军火批发商的股东之一。 而王浩挣的钱,还不是王新豪的吗! 所以王新豪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以自己利益为先。 王浩可以义无反顾地坑爹,王新豪却是如何也不会坑亲生儿子的。 有王新豪代替他去谈判,李铭很放心。 接下来,他就只需要拟订好合同,等着签约即可。 其实这门虽然大,但说到底任何生意都是“买卖”二字,万变不离其宗! 有人买,有人卖,就够了! 而他作为黑市批发商,只需要考虑其中这两步买卖环节。 第一步,小财迷向猎魔人群体求购物资的买卖关系。 第二步,小财迷和合作家族之间的买卖关系。 简单来说,有小财迷和王新豪两人来搞定这其中的硬性环节,其他的问题都是小问题! 不出意外的话,他只用做一份相对正规的合同,到时候拿去给几大家族签订就可以了。 嗯,没错,就是“相对正规”! 也就是看起来比较正规就行了。 这个时代,法律的约束力其实是很弱的,尤其是涉及到地下城的法律。 甚至地下城和地面的法律条例,根本就不通用,甚至相互对立。 总的来说,地面相对文明,地下城则是谁拳头赢谁说了算。 同时牵扯到这两个地方的生意,合同其实无非就是一张废纸罢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