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徐涵山回来了-《辣妈奋斗在八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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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个儿卖完了,要去羊城再进一批接着卖,我也随你。”
“但你不能把这消息给别人说,毕竟我进货回来是为了自己卖。同行是冤家嘛,这个道理我想你肯定懂。”
周红叶忙不迭点头,“行行行,只要你给我衣服卖,你说什么都成!”
不过因为这衣服不是季晴自个儿设计的,没有“q”品牌做噱头。
周红叶对它们并没有多大的信心。
羊城进的货嘛,她这店里自个儿卖的,哪一件不是羊城来的?也没见有多好卖。
碍于是她自己先开的口,说不要那肯定不好意思,周红叶最后要了二十件。想着就算卖不掉,只当是跟季晴打好关系了,谁知这事儿就有这么邪!
同样是羊城进的货,她挑的一天只能卖掉三五件。
季晴挑的,两天的功夫,二十件衣服一扫而空。
虽然跟季晴自个儿设计的那批衣服,畅销程度还有那么点差距。
但比起她原来店里这些,那真是好卖太多了。进价是贵了些,耐不住回笼资金快呀!
周红叶很快后悔,想找季晴多要些货。
可惜那时候季晴忙的飞起,货都交给了汤茂荃和曹远去卖,哪有功夫应付她?
周红叶只能自己去羊城进了同款衣服卖,也不知是触了哪门子邪神。同样的衣服进回来,她进的就是不如季晴给的那批好卖。
周红叶有一种哔了狗的感觉。
要是季晴知道周红叶那会儿的疑惑,大概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同一批货刚开始卖,自然效果是最好的。
卖的多了,卖的时间长了,消费者就不会轻易再买单。
毕竟撞衫这事儿谁不忌讳?周红叶的店这么小这么偏僻,会来她店里买衣服的人来来回回就那几个。同样的衣服卖出去个几件,市场就趋近饱和。
周红叶再挑同款衣服回来卖,这效果能不差强人意嘛?
当然这是后话。
眼下季晴正跟周红叶两人,商定二十件衣服的“批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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