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镇宅之宝之十三摇滚歌手-《皇家御花园I》


    第(1/3)页

    周日,这是一家子难得待在一起的时候,小豹子在客厅里兴奋地拍着洗脚盆,金鹏坐在沙发里看报,钱瑰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电视。

    钱瑰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转向金鹏:“我让你请的架子鼓老师,你请了吗?“

    金鹏一边翻看报纸,一边回答钱瑰:“我让小周帮我去找了,你说,我儿子真有那天赋?“

    “不信,你仔细听听,他现在拍洗脚盆,是不是比以前有节奏感了?“

    金鹏放下报纸,仔细地观察儿子的动作,神情,仔细地辨别其中的韵律。

    金鹏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嗯,好像是跟以前不太一样,对了,陆医生不是说过,许多得自闭症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是超常的,也许小豹子真的有音乐天赋,说不定将来真能成为一位乐坛大师呢。“

    这时,金鹏手机响了,是小周打来的:“小周,有事吗?“

    “金总,你让我请的架子鼓手,我请到了,他以前是乐队的鼓手兼歌手,现在这个乐队解散了,他也就赋闲在家,我跟他一说,他立马就答应了。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让他跟你见上一面?

    “太好了,小周,太谢谢你了,你问问这位鼓手现在有空吗?要是有时间的话,你现在就带他上我家来。“金鹏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哦,金总,我现在一时走不开,这样吧,我把你家地址和手机号码告诉他,让他自己上你家来,好吗?“

    金鹏连声答应:“好好好,你现在就让他来吧,你就忙你的去吧。谢谢啊。“

    一小时后,一位长得高瘦,有着艺术家特质的年轻人出现在金鹏面前,这位名叫庞贝的小伙子,扎着长长的马尾辫,耳朵上挂着三四个耳钉,身上穿一件破了好几处的广告衫,上面写着:唱自己的歌,让别人捂耳朵去吧。

    金鹏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位音乐人:“你就是小周介绍来的架子鼓手吧,请问贵姓?“

    “免贵姓庞,单名一个宝贝的贝,跟意大利那个消失的庞贝古城一个名。”

    金鹏点了点头:“好名字,好名字,请问您在哪儿高就?”

    庞贝用手捋了捋头发:“我原先是毛毛虫乐队的鼓手兼歌手。”

    金鹏听着有些别扭:“毛毛虫乐队?请恕我孤陋寡闻,我好像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乐队。”

    庞贝一脸漠然:“我从小就对摇滚乐感兴趣,曾经自称是列侬二世,为了纪念我心中的偶像甲壳虫乐队,我和其他几个志同道合的摇滚青年一起组成了一支摇滚乐队,我们给这支乐队取名叫毛毛虫乐队。希望将来由我们四个毛头小伙组成的乐队能破茧成蝶,成为乐坛一朵奇葩。”

    “哦,原来如此。”金鹏继续问道:“你们这支乐队都去哪儿演出过?”

    庞贝叹了口气:“可惜歌厅和唱片公司都对我们这支乐队不怎么感兴趣。还好我们有个开饭店的哥们挺喜欢摇滚乐的,所以就邀请我们去他自己的饭店给客人助兴。不过,食客们喜欢听的都是一些甜腻腻的歌曲,根本就不懂摇滚,不仅不懂,还觉得我们的音乐干扰了他们的食欲,所以,唱了没多久就离开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