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该死的畜牲,你死了什么?-《从美漫开始的传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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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咔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咔砰……”

    黑暗中,一只手枪,像是机枪一般,喷出的火蛇,令人胆颤心惊。

    尤其最后几枚子弹像是无头的苍蝇,乱飞乱转,还转着弯,让人根本琢磨不清它的轨迹。

    灰雾中的康达陷入癫狂,“我死了,我死了!哈哈哈哈哈!”

    而丧钟在中了第二枚子弹时,他就清醒了过来,虽然后面几枪也打中了他,但是他身上的盔甲替他承受了大部分的伤害。

    拥有在极端环境下磨练出的意志,能够凭借着强大意志暂时压制身体上的疼痛,所以,几乎是下意识反应,就推断出最合理的破局之法……

    撤!

    其实倒不是打不过,而是对面火力太猛。

    那手枪打的,宛如一个火力战神。

    而且。

    动静太大,估计已经吸引太多人。

    他现在都没搞清楚自己动手的时候,明明杀的是人,可为什么没有尸体,反而跳出跳出一个冒着烟的小丑盒子!

    可惜,这一次任务只能失败!

    但是下一次,决不会失败!

    丧钟握着拳头,一个翻滚,滚在角落,避开了爱德华的子弹。

    枪声消失,整个街道只有灰雾中的惨叫。

    虽然他听到外面已经停了火,但他很谨慎,不敢露头,拿出一枚针筒,插入了腹部,注射了进去。

    这是肾上腺素,能够在危险的时刻救自己一命。

    丧钟注射完肾上腺素,敏锐的觉察到血液迅速流动,心脏跳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粗重的呼吸让他体内的力量迅速运转到全身,感知能力和反应速度得到了暂时加强。

    疼痛让他更加清醒。

    他在之前那一瞬间中了两枚子弹,后面虽然他在竭尽全力去躲,但依旧被射中两枚子弹,其中一枚子弹靠近心脏,需要尽快处理。

    所以,注射完肾上腺素后,头也不回地钻入警局,警局的二楼窗户对着一条无人大道,来之前,他已经记清了全部路线。

    虽然丧钟也带着手枪,但是他自认为,拔枪射击的速度可能比不如对方。

    对方射击的速度,简直忽略了换弹速度,一把手枪愣是打出了机枪的气势,这一点,他自愧不如。

    而且,他闹得动静太大了,谁知道待会会不会把超人类引来?

    这里毕竟是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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