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丢脸-《大唐: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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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太值了!

    能出来游历的学子,再穷,其实相比于真正的穷苦百姓,也要富裕得多!

    一个月二三两的住宿花销,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这里距离幽州图书馆可是相当近啊!

    在这里住,可远比去其他县城或是小镇上住划算多了!

    起码可以省下雇佣马车、牛车的费用!

    想到这些,在场的学子纷纷表示要入住。

    两名伙计忙拿出又大又厚的册子,用一种学子们没见过的笔,直接蘸着墨汁写起来。

    “这位……这位小兄弟,你们用的这是什么笔?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小的字?”

    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伙计所用的笔,却只有一个人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

    其他人不是不好奇,只是自恃身份,觉得自己怎么说也是个读书人,居然要在两个客栈伙计面前请教这种问题,这让他们觉得有点丢脸。

    但也有人不在意,所以就问出了这个问题。

    其中一个伙计热情回道:“这个啊,这叫做鹅毛笔!是用鹅毛所做!专门用来蘸着墨汁写字的!其实相比鹅毛笔,还有一种笔更好用,努,是这个!”

    说着,这个伙计就从旁边拿起一根小小的笔,递给那个学子看。

    “这叫铅笔,用小刀削开旁边的皮,就能写字。只是现在铅笔才刚刚投入生产,市面上还没有,我们这里有,也是因为要送给住宿的客人,算是他们离开时的纪念品。就算我们前台能试用,也舍不得使。”

    “铅笔?”

    拿到铅笔的学子,在对方的热情推荐下,试着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

    因为习惯了写毛笔字,第一次写出来的铅笔字,有些歪歪扭扭。

    可随着写的字多起来,他渐渐意识到了这种笔的好用!

    这种东西记录笔记的时候,简直就是神物啊!

    用毛笔,除非写草书,不然写得再快,也速度有限。

    可同样是写字,用这种铅笔记录,速度就能大大提高!

    这个学子简直对铅笔爱不释手,忍不住问道:“这个铅笔,能不能卖我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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