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 大婚之前-《大唐: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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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一十一章    大婚之前

    “……所以,小的就多花了二两银子,从一位客人手里买到了这瓶葡萄酒。”

    去买商超葡萄酒的仆从回来后,如是说道。

    多花了二两银子,这花销,超过了那位商队首领的心理预期。

    他们高昌国卖的葡萄酒,一小斗,才卖三十两银子!

    结果,买这唐朝的葡萄酒,这一小瓶,也就是半斗,卖十六两一瓶,算起来,一斗酒可是比他们高昌国的酒都要贵上二两了!

    还要额外多花二两从别人手里来买?

    这真是令他心里着实的不痛快!

    这时代的酒,其实都很昂贵。

    唐初更贵,一斗酒,花上十千钱,是十分正常的事。

    一两银子,能兑一千文,十千文,就是十两白银。

    这时的一斗,分为大斗跟小斗。

    按后世的说法,一大斗,差不多是六千毫升,一小斗,则是后世的两千毫升。

    坊间卖酒,基本都是用小斗,也就是后世的两公斤,四斤重。

    四斤酒,就要起码花上十两银子,所以一般来说,在唐初这时候,穷人是万万喝不起酒的。

    别说是酒,油都吃不起!

    而一般能喝得起酒的人,也不在乎多花上几两银子去卖更珍贵的酒。

    无非就是个人口味不同,所以喜好的酒类别不同。

    在过去,葡萄酒绝对是个特例,因为就算是有银子,若是消息不灵通,也买不到葡萄酒,数量少,自然是物以稀为贵。

    三十两银子一斗酒,这酒,比寻常的酒贵了三倍,若是手慢,还要从其他人那里高价买来。

    一二来去,这葡萄美酒,就成了中上层人士才能享用的东西,普通富商根本就见都见不到。

    结果,这次高昌国的人,算是跌了个大跟头。

    以往是他们卖家市场的葡萄酒,竟然不像过去那样随随便便做做,就能迎来大批人手捧着金银来买了!

    怎么想,都是幽州人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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