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小楠被撞得头破血流,她那时候被“弟弟会死”这种入骨的冰冷和恐惧攥住心脏。 她绝不要弟弟死的。 “我和弟弟满身是血的出现在医院,也吓坏了医生和护士。看我们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出什么事了的。把弟弟推进急救室后,就有护士一边小心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一边就报警了。” 之后,就是立案,进入流程了。 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陆乔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防卫行为都很显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何况她当时还是未成年人。 “那个死了的少年,他家里也是做小生意的,有点小钱。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赶来,他妈妈一进门就呼天抢地要我赔命!” 何止的呼天抢地,简直恶鬼讨命,朝陆乔疯狂地撕扑上来。 “你个小贱人你给我儿子赔命!小杂种去死!!!去死!!!去死!——还我儿子的命来!!!——” 那种狠毒,癫狂,凄厉,把当时年少的陆乔吓得全身没有一点力气,只能被派出所的一位小姐姐警员抱着护在怀里才不至于瘫软在地。 那一天,她仿佛听完世间所有最恶毒的话。 那个女人把派出所闹了个鸡飞狗跳,哭声震天。 “我很害怕,害怕得觉得自己要发疯!那个女人是真的想要当场杀死我!” “最后,就是负责案件的长青叔叔拍着桌子吼,让人去制服那个女人,才结束这场闹剧。” 当时的苏长青已经五十多岁了,他经验老到,大大小小相似的案件见过不少。 少年这样的人家,他一眼就能瞧出根本。知道陆乔姐弟俩的家庭情况,对咄咄逼人毫无愧意的少年一家完全看不过眼,声色俱厉将人骂了一通狗血淋头。 后来在法庭上还提供了很多指证几个少年属于惯犯的证据资料。 独子,一味娇惯溺宠成狂而为所欲为的少年郎,从小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打架酗酒抽烟是日常小事,调戏玩弄女孩子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而直到碰上陆乔这次才因出了人命而真正闹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