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搅混水-《攒够了喜欢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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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误会的,宋医生一表人才,胡医生又是貌美如花,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地上一双。”林栖栖夸大其词地附和道。
沈蕴表示认可:“我就说我还没到老眼昏花的时候。”
宋义的眼神扫过去,翻了翻白眼。
林栖栖朝着他吐了吐舌头,一副得逞的样子,宋义心里暗想着,这想要抢男人,也不能把他当挡箭牌。
总之他们几个吵得热火朝天,唯独对面对两个人,沈商陆和白芷,筷子扒饭,不参与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讨论,像是和他们彻底无关似的。
胡一月被这乱点鸳鸯谱的戏码弄得心里乱糟糟的,本想要先从沈蕴爷爷入手,更靠近沈商陆一点,没想到林栖栖居然先下手为强了。
“爷爷,这是我特意从餐厅订的鹅肝,你尝一下,米其林餐厅的水准。”胡一月将自己带来的餐食移动了一下位置,摆放在了沈蕴面前。
沈蕴微笑着。
“沈大夫胆固醇偏高,肝脏类的食物对他来说负担太重。”白芷的一句话,把胡一月的热情给浇灭了,林栖栖在桌子底下,给白芷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就该要治一治大小姐的脾性,总让人觉得她是高高在上,她们就是被差遣的佣人似的。
“白芷说得对。”沈蕴听话,白芷将餐盘归回原位。
胡一月倒抽一口气,这乡下的人都欺负她。
她挺不服气:“爷爷,胆固醇高的话一定要定期做检查,这样吧,我在医院给你安排一个定期系统检查,也好更好的控制起来。”
“为什么这些都没有告诉我?”沈商陆停止了吃饭的动作,转而认真而严肃地看着沈蕴,“医者不自医的道理,你应该懂。”
这么一个资格老道,吃盐比他们吃米都多的老中医,现在在孙子面前被训得像是个孩子:“白芷不照顾着,这不让我吃,那不让我吃,我还能有什么问题,我是个医生,我讳疾忌医,活到这把岁数了,半个脚也进棺材了,何必去被那些机器给折磨。”
中年丧子,对沈蕴早就是一个打击,后抚养沈商陆,培养他,才能支撑到了如今的地步,在生死面前早就不畏了,何必去折磨自己呢,对他来说洒脱自在生活才是最为重要的。
“你们瞧瞧把爷爷吓的,这里都是医生,都知道的,商陆也不必担心,这白姑娘守着爷爷,监督着,不会出事,一看白姑娘就是认真的好医生。”宋义把气氛拉回来。
把人夸上天后,他有看到胡一月眼神杀过来。
他又夹了一块鹅肝:“果然是大厨水准,口感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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