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秦大官人的钞能力-《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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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位者要利用这场表演来引导舆论来引领价值观,这对上位者言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可归根结底他现在的行为还是一种表演一种作秀。

    这种所谓的‘荣誉’对于军烈遗属们的实际帮助,半个也无,你这场修都还不如给她们一个月多加俩馒头呢。

    很快,四名衣着干净整齐的军兵抬着一具棺材出现在众人的眼帘中,走在棺材前面的是两名身背火枪的士兵和两名持着长枪挎着腰刀的士兵,然后是军烈的妻儿家属。

    后者都穿着崭新的衣服,胳膊上带着黑纱,胸前别着白花,一脸的哀容。虽然她们今后的生活不需要再担忧,在所有的子女成年之前,秦朗每月给予的补助足够他们生活,更别说此外她们已经拿到了一笔丰厚的抚恤金。

    每人二十两银子的抚恤金,这个数字乍然一看并不高。但对比大明朝来可就高的太多了。

    天启崇祯两朝就不说了,看万历年间,士兵阵亡后的抚恤银只有三两,一卫指挥的抚恤银也不过十两,这样一比,秦朗给的二十两已经高到天上去了。

    虽然明军抚恤低是国情使然,大明朝还有个卫所军户制度呢,也就是说家里人除了当兵,干不了其它。因此对于军官来说父子相继承,老子死了,儿子还当官,年龄不到太小,武器都扛不动,没事工资照发,等成年了你再干。士兵呢,只要家里有人能干,就给个丧葬费,家里人继续当兵;没有适龄子弟也给发个三年工资,随后减半,直到子弟成丁;而至于连个男丁都没了的,明朝规定还是给三年全饷,然后给父母妻子半份军饷,直到终身。

    如果一切都按照规定来,明军的抚恤银子低也有低的道理。但事实是,那根本就是一张废纸,至少在土木堡事变之后就是一张废纸了。

    文官当权,其对军队的打压,以及军队内部的腐败,还有政府的不重视,只要看大明军队因欠军饷爆了多少次哗变你就知道了,字面上的规定是根本就兑现不了的。连正规军的日常开销都不能保证,你还能指望他们去照顾遗孀?那也最多是军官世家,普通士兵压根没这福气。

    可秦朗这里不同。

    所有的规定那是都会真正落实下来的。

    每个月都能按照人头领取相应的粮食,比如六岁以下的孩子,一人三斗米;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一人五斗米;十二岁到十六岁之间的标准第一次出现了男女区分,女性是七斗米,男性一石。

    然后是成年人,无分男女,每人一石米。直到岁数六十之后,再相应削减。

    这是只限于军烈的直系亲属,比如妻儿和父母,连兄弟姐妹都不包括的。后者只多享受一些隐性福利。比如造办厂再招工时候,他们有加分。

    然后就是每月一两银子的金钱补助。

    如此标准,即便是只剩下孤儿寡母的人家,那也能生活的很好。甚至是比寻常人家日子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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