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从民国长生到港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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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

    “这……”

    “怎么可能!”

    “谭家的米铺…怎么可能会是你的!”

    看着许临手上那张店契,胡万脸色大变,踉跄后退几步,不可置信道。

    “店契既然在他手上,那这事应该不会有假。”

    “但…米铺是怎么落到他手上的?”

    “买的?谭家人怎么可能卖!”

    胡万脑袋一片空白,被许临这一手给惊住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事情都发展到这种地步了,许临竟然还有这一手……

    米铺究竟是怎么落到许临手上的呢?

    这事儿,还得回到不久前。

    当时,许临去当铺当了自己从现代带来的银表后。

    拿着那两百多块大洋找到了事发的米铺,把掌柜叫出来,钱袋子往桌上一拍:“你这店,我买了,数一数要多少钱吧。”

    掌柜的是谭家嫡系,谭庆就是他叔叔。

    对于这个把自己叔叔害成这样的罪魁祸首,自然是没什么好脸色的,也不可能把米铺卖给他,一挥衣袖就要赶人。

    可许临怎么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

    两三拳打翻几个赶人的伙计,掏出手枪往桌上一拍,摆在钱袋旁边:“今天,你只有两个选择。”

    “一,选钱。”

    “二,选枪。”

    “你要是选钱,就把店卖给我了事。”

    “你要是选枪,我也不欺负你,知道洋人有种叫枪手对决的东西吗?”

    “咱们签生死状,你拿一把枪,我拿一把枪,谁先打死谁,谁赢,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许临这话,是赤裸裸的威胁啊。

    说的好听,给了两个选择。

    但实际上,就是一个生,一个死。

    他既然有自信说比枪,那多半是用枪的水平很高,自己肯定是比不过他的。

    什么也不选?

    呵呵,虽然可能名头不太好,但他想要我强行签下生死状很难吗?

    所以,想要活命,我只有把米铺卖给他这一个选择!

    店铺再怎么重要,也不可能会比命重要。

    再说了,他是来买的,虽说是强买,却也是给钱的,不是抢,我也不亏。

    一番利弊分析下来,掌柜最终还是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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