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想买的东西很贵-《后妈带的女儿是我的头号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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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爷爷总是喜欢吃鱼头,把鱼肚让给她。

    那时候她还天真的以为,这是爷爷宠她,后来才知道,这是因为鱼头真的很好吃。

    “松屹,叔叔做的这个鱼头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呀?”

    覃敏一边吃,一边舔着嘴角的辣椒油,发出轻微的“嘶嘶”声,像被热到的小狗,吐出粉嫩的小舌散热。

    “松屹不爱吃鱼的,除了火锅鱼会动两筷子,其他不管什么鱼都不吃。”

    方知嬅一边吃着鱼头,一边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为什么?鱼头这么好吃!”

    覃敏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

    “我也觉得很奇怪,居然有人不喜欢吃鱼头。”

    方知嬅的额头上浮现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肌肤变得更显白皙,仿佛晶莹剔透,粉嫩的唇瓣也像是涂上了一层鲜艳的唇彩。

    干椒带来的浓烈辛辣让人欲罢不能,她用橡皮筋将头发盘起,又脱下了外套,那股燥热之感才尽数褪去。

    鱼头只要做好了,确实是很好吃的,喜欢吃鱼的人都视若珍宝。

    但也有些人对此深恶痛绝,比如苏松屹。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食物比螺蛳粉还要让他讨厌,那一定是鱼了。

    不管多美味的鱼,他都会觉得散发着腥味。

    去菜市场一遇到鱼贩用刀刮鱼鳞,他就会忍不住想吐。

    “鱼头火锅还是多做几次吧,你就这道菜没学好。要是以后你老婆喜欢吃鱼头,你不能给她做,那多可惜啊。”

    方槐看了看吃鱼头吃得正香的吕依依,对苏松屹说道。

    “我以后一定要娶个不吃鱼头的老婆。”

    苏松屹淡淡地道。

    “哈哈哈哈!可以,这样一劳永逸。”

    吕依依听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整个餐桌上没有动那个鱼头火锅的,除了苏松屹,就是闵玉婵和郑雨婷。

    闵玉婵爱吃鱼,但是不吃鱼头。

    郑雨婷喜欢吃鱼,也喜欢吃鱼头,但是那个锅离她有点远,她不好意思。

    郑雨婷在餐桌上特别拘谨,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埋着头往嘴里扒着饭,对距离最近的一盘皮蛋拌豆腐进攻。

    “雨婷,你尝尝,这鱼头很好吃的!”

    方知嬅见郑雨婷有些紧张,于是笑着夹了一个鱼头放在了她碗里。

    “谢谢!”

    在餐桌上,苏松屹和方知嬅都不停地在给她夹菜。

    因为太害羞的缘故,她总是处于被动。

    但是,其他人有的,她也会有。

    晚餐结束,吕依依亲自开车送了两个女孩子回家。

    “阿姨,在前面的商业街停下就好了。”

    “你家住在这儿吗?”

    吕依依有些诧异,这里正好就是张雨珊经营的那条街。

    “有些东西要买,剩下的路,我走回去就好了。”

    郑雨婷轻轻地道。

    “嗯,路上注意安全。”

    吕依依没有多想,在马路的一侧停下。

    “阿姨再见,感谢款待。”

    “有空可以常来我们家做客!”

    挥了挥手告别,看着那辆车在视线中渐渐远离,郑雨婷如释重负。

    她其实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只是自己家所在的兰苑小区太过偏僻,还有点远,她不想麻烦吕依依。

    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生怕给别人添了一丁点麻烦。

    而且,她觉得自己家的房子,太旧,太破了,不太好意思让吕依依看到。

    这是为什么呢?

    自卑吗?

    商业街很是繁华,一如既往的灯红酒绿,琳琅满目。

    男人们文质彬彬,西装革履,拎着公文包,时不时看向手腕上戴着的精密表盘。

    女人们浓妆艳抹,光鲜亮丽,芙蓉如面柳如眉。

    就连橱窗里的模特,都精致得让她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玻璃门里,依稀能映衬出少女清秀的脸颊。

    其实一点也不丑,甚至可以说相当漂亮,但是穿着和打扮很土气。

    她侧目看去,街角的咖啡屋里,弥漫着可可豆的醇香。

    那个时候,她就是在这里,看到了那个家境和自己一样的男孩,舍弃了自尊,跪倒在地。

    她有点理解刘璇的心情了,在面对苏松屹和覃敏这样家境优渥的人时,难免产生自卑心理。

    但是让她像刘璇那样去偷窃,她是万万做不到的。

    戴上廉价的白色入耳式耳机,点开了一段珍藏起来的录音,她沿着这条街走了一会儿。

    耳机里传来的,依旧是那一首没有伴奏的歌。

    她对这里没有太留恋,只给了这里的繁华一首歌的时间。

    这里的热闹不属于她,至少现在不属于。

    少女孤单单地,一个人回了家。

    目光所至之处,满是成排的破旧筒子楼和废弃的工厂。

    臭烘烘的垃圾堆里,满是苍蝇和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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