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小时候爷爷总是喜欢吃鱼头,把鱼肚让给她。 那时候她还天真的以为,这是爷爷宠她,后来才知道,这是因为鱼头真的很好吃。 “松屹,叔叔做的这个鱼头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呀?” 覃敏一边吃,一边舔着嘴角的辣椒油,发出轻微的“嘶嘶”声,像被热到的小狗,吐出粉嫩的小舌散热。 “松屹不爱吃鱼的,除了火锅鱼会动两筷子,其他不管什么鱼都不吃。” 方知嬅一边吃着鱼头,一边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为什么?鱼头这么好吃!” 覃敏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 “我也觉得很奇怪,居然有人不喜欢吃鱼头。” 方知嬅的额头上浮现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肌肤变得更显白皙,仿佛晶莹剔透,粉嫩的唇瓣也像是涂上了一层鲜艳的唇彩。 干椒带来的浓烈辛辣让人欲罢不能,她用橡皮筋将头发盘起,又脱下了外套,那股燥热之感才尽数褪去。 鱼头只要做好了,确实是很好吃的,喜欢吃鱼的人都视若珍宝。 但也有些人对此深恶痛绝,比如苏松屹。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食物比螺蛳粉还要让他讨厌,那一定是鱼了。 不管多美味的鱼,他都会觉得散发着腥味。 去菜市场一遇到鱼贩用刀刮鱼鳞,他就会忍不住想吐。 “鱼头火锅还是多做几次吧,你就这道菜没学好。要是以后你老婆喜欢吃鱼头,你不能给她做,那多可惜啊。” 方槐看了看吃鱼头吃得正香的吕依依,对苏松屹说道。 “我以后一定要娶个不吃鱼头的老婆。” 苏松屹淡淡地道。 “哈哈哈哈!可以,这样一劳永逸。” 吕依依听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整个餐桌上没有动那个鱼头火锅的,除了苏松屹,就是闵玉婵和郑雨婷。 闵玉婵爱吃鱼,但是不吃鱼头。 郑雨婷喜欢吃鱼,也喜欢吃鱼头,但是那个锅离她有点远,她不好意思。 郑雨婷在餐桌上特别拘谨,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埋着头往嘴里扒着饭,对距离最近的一盘皮蛋拌豆腐进攻。 “雨婷,你尝尝,这鱼头很好吃的!” 方知嬅见郑雨婷有些紧张,于是笑着夹了一个鱼头放在了她碗里。 “谢谢!” 在餐桌上,苏松屹和方知嬅都不停地在给她夹菜。 因为太害羞的缘故,她总是处于被动。 但是,其他人有的,她也会有。 晚餐结束,吕依依亲自开车送了两个女孩子回家。 “阿姨,在前面的商业街停下就好了。” “你家住在这儿吗?” 吕依依有些诧异,这里正好就是张雨珊经营的那条街。 “有些东西要买,剩下的路,我走回去就好了。” 郑雨婷轻轻地道。 “嗯,路上注意安全。” 吕依依没有多想,在马路的一侧停下。 “阿姨再见,感谢款待。” “有空可以常来我们家做客!” 挥了挥手告别,看着那辆车在视线中渐渐远离,郑雨婷如释重负。 她其实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只是自己家所在的兰苑小区太过偏僻,还有点远,她不想麻烦吕依依。 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生怕给别人添了一丁点麻烦。 而且,她觉得自己家的房子,太旧,太破了,不太好意思让吕依依看到。 这是为什么呢? 自卑吗? 商业街很是繁华,一如既往的灯红酒绿,琳琅满目。 男人们文质彬彬,西装革履,拎着公文包,时不时看向手腕上戴着的精密表盘。 女人们浓妆艳抹,光鲜亮丽,芙蓉如面柳如眉。 就连橱窗里的模特,都精致得让她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玻璃门里,依稀能映衬出少女清秀的脸颊。 其实一点也不丑,甚至可以说相当漂亮,但是穿着和打扮很土气。 她侧目看去,街角的咖啡屋里,弥漫着可可豆的醇香。 那个时候,她就是在这里,看到了那个家境和自己一样的男孩,舍弃了自尊,跪倒在地。 她有点理解刘璇的心情了,在面对苏松屹和覃敏这样家境优渥的人时,难免产生自卑心理。 但是让她像刘璇那样去偷窃,她是万万做不到的。 戴上廉价的白色入耳式耳机,点开了一段珍藏起来的录音,她沿着这条街走了一会儿。 耳机里传来的,依旧是那一首没有伴奏的歌。 她对这里没有太留恋,只给了这里的繁华一首歌的时间。 这里的热闹不属于她,至少现在不属于。 少女孤单单地,一个人回了家。 目光所至之处,满是成排的破旧筒子楼和废弃的工厂。 臭烘烘的垃圾堆里,满是苍蝇和蚊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