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赶尸人-《我当道士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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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群人就是湖南湘西的赶尸匠。
赶尸是有限制的,不可能赶着尸体大江南北的乱跑,过了一些地界儿,尸体就赶不动了,所以他们的生意主要是针对客死在四川的湖南人,或者说客死在湖南的四川人。
自古就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感叹,而湘西这一片也多崇山峻岭,道路艰难不下于四川,赶尸人这门儿生意有多难做,就可想而知。
平常人都知道,赶尸这门活计,除了要克服那艰难的道路,还有诸多苛刻的条件,比如说尸体到地儿的时候必须不腐不***如说还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赶到,再比如说,不能冲撞了生人。
知道赶尸的人,都有这个忌讳,遇见了赶尸匠带着尸体走,是要倒八辈子霉的。
这其实是一个误传,赶尸匠行走于夜间本属无奈之举,应为行业里有忌讳,哪里会让人倒霉?只不过人们出于对鬼神的畏惧,自然就会添加一笔神秘的色彩来渲染。
无论这些传说是怎样的,总之在那个年代,赶尸匠的活动是频繁的,战争给一切做死人生意的人都带来了财富,甚至在当时的四川重庆,还有专门的赶尸办事处。
这一年,孙魁16岁,在11岁时立了字据跟了师父,5年后,终于可以跑第一趟生意了,这一次是去重庆,这是湖南那边的一个富贵人家的生意,要求把儿子的尸体从重庆赶回湖南。
说起这门儿生意,孙魁想起来也觉得新鲜,因为主顾是个富贵人家,还有点儿小势力,也阻止不了得罪了军阀的儿子,在重庆要被枪毙。
这就是混乱年代的悲哀,法律的约束力几乎很小,你有权势,有身份又如何?出了这片地儿,人家地头蛇也能压死你,除非你权势滔天还差不多。
这个年代,是一个苦难的年代,是权势与权势之间的碰撞,普通老百姓在夹缝中生存的分外艰难。
刑场依然是在菜市口儿,只不过刽子手,由以前的拿大刀,变成了现在的拿枪,人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毕竟枪弹无眼,这可不比当年,一刀下去,除了死囚,谁也伤不了。
此时,还没到午时三刻,执行的刽子手或许已经习惯了这场景,正在轻松的聊天,至于等死的死囚则面色灰白,一言不发。
孙魁的师父,人们都称呼他为老孙,就是因为和孙魁是本家,加上孙魁也有吃这行饭的本钱,才收了孙魁这个弟子。
此时,老孙指着其中一个长得还算清俊,只是此刻已经面无人色,抖的如筛子似的年轻人说到:“等下你去收尸的时候,认仔细了,他就是赵家三少爷。”
孙魁看着那张比自己成熟不了多少的脸蛋儿,心里有些不落忍,悄声对师父说到:“这么年轻,就要枪毙啊?犯了啥事儿?杀人放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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