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换帅-《崛起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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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朝会后,北征之事已然定下,安北一脉此战,以安定郡公项城为帅,帐下十四位三品紫衣大将,四十二位四品绯衣将军。麾下二十万大军,十万骑兵,四万步卒,六万辎重,还有安北一脉诸多勋贵坐镇后方。事关安北勋贵新老接替的大事,没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招惹箭在弦上的安北勋贵,这场战唯胜而已。
苏策定下了此次出征的将军后,也闲了下来,关起门来过起了平静的日子。
年前,王兰有苏策陪着,也从之前的小产之痛中走了出来,苏策练武,王兰抚琴,夫妻二人又似回到了苏策从戎前的状态。
只是两人中多了一个都都,不到三四岁的娃娃正是猫嫌狗厌的时候,都都不喜欢冷傲的猫,喜欢憨态十足的狗崽,但是狗崽总会长大,一如她一般慢慢长大。
都都喜欢狗崽,却没有自己嫌弃养大的狗子,也放在后院养着,苏策有一日闲着,数了数,自家闺女光是在苏府就养着六只大狗,十几只狗崽,听李常说南山小庄中还有一群狗,不过苏策看过家中的狗,前腿脚踝上的一个脚趾已经目不可及,只有用手去摸才能摸出一个小骨节,这个脚趾叫“獠”,是用于捕猎猎物的。
苏家大小姐养狗,一时间在长安城都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还给苏策的闺女起了个“狗小姐”的诨号。
知道此事的苏策很生气,自家粉凋玉琢的小闺女,怎么可以被人称为“狗小姐”,人言可畏,只是不让自家闺女养狗,让她呆在家中,天真活波的都都迟早养成死气沉沉的大家闺秀,这怎么可以。
狗和犬同出一源,大者为犬,小者为狗,自家闺女养的狗,都是李常从南山小庄中选出来的,乖巧温顺是首要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没选中的不好。
没选中的狗都让那些闲着没事干的家将们当成原先手下府兵一样去练了,狗本身就是很聪明的动物,加上一帮家将按着军中规矩去练,阴差阳错的养出来了一群擅长追捕猎杀的狗。
充足的食物加上长期的训练,南山小庄上的狗再称之为狗已经不合适了,应当称之为犬,其中还有四只更是母犬与山中青狼所出,肩高近米,身长近两米,重达一百五十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犬了,高大聪明雄健凶勐,这是凌驾在犬上的獒。
大为獒,中为犬,小为狗。
狗在家中养,犬在林中训,獒为犬中雄,可遇不可求。
长安人也养狗,家中护院的都是应声的狗,体型都不大,还有富户养细狗,擅长追兔抓鸡的称为细犬,好的细犬被纨绔称为“灵缇”,苏策也曾见过,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不同俗物。
南山小庄的犬獒却都是骨架粗壮,肌肉厚实,擅长撕咬扑杀,苏府上养的狗体型稍小,万物近人而灵,见人摇头摆尾,透着一分灵气。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自家傻闺女自己知道了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说自己是也是一只小狗崽,这让苏策头疼不已,王兰抚琴,都都苦着小脸坐在旁边,都都不怕爹却怕娘,因为自己的小屁股真的好痛哦。
苏策腊八节后去了一趟南山小庄,和自己的家将们喝了整整三天的大酒,回到家中已经是第四天了。
此时以及是腊月十三日了,这时候李常已经把今年生意上的进项理清了。
苏府的产业单一,只有苏庄百果酿,但是仅仅是卖遍大乾两都十三道的百果酿,经过几年的调整,百果酿产量稳定后,价格也趋于稳定,从开始就定下的一斤瓶装的百果酿,如今百果酿一贯一斤,百果精酿十贯一斤,苏策不开酒楼,只做酒。
不过苏庄始终不做粮食酒,只是给百果酿划出了等级,量最大的就酒精度二十度的百果酿,然后就是三十五度的百果精酿,还有就是不对外售卖的四十五度的百果陈酿。
三年不征,国内安稳,歌舞升平,百果酿的发展对上了时候,如今光是卖酒,苏府每年得利都在七十万贯以上,去掉日常花费,还有苏策捐出去的,剩下的钱,让李常如今已经开始头疼了起来,因为钱总不能堆在库房里生铜锈吧。
苏策也是在李常发牢骚的时候,知道了如今李常把百果酿的生意做的那么大,苏策知道身为勋贵,虽然做的是正经买卖,却不能有太多的钱,不然一个敛财的名头能压死人。
买地置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勋贵中早有定论,食邑一户一顷百亩为上限,苏策食邑一百,田不过百顷,之前苏庄一万一千亩地,如今置换好地,苏庄只剩下五千亩地,外加南山小庄陆陆续续买下来的五千亩地,再买地圣人就该摘他苏策的脑袋了。
为什么文阀豪族被圣人敌视,还不是家中的地太多了,有粮就有兵的道理,是个人都明白,但是又有几人能放弃心中置地传家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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