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天不生我李淳罡】-《穿越诸天做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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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砍人之事,终究还是不了了之。

    二王爷却终于得知,原来那巍峨高楼之下,竟然还镇压着一个不知道多高的高手。

    至于那人武功有多高,徐凤年自然是不知道,但是看着老黄和双刀老魁的表情,他就知道,这临时砍人联盟,瞬间不攻自破,分崩离析。

    既如此,他还是记住了那个名字:李淳罡。

    晚些时候,徐凤年特意跑了一趟听潮亭,查阅资料,翻阅古籍。

    终于弄清楚了关于那个男人木牛马的传说。

    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

    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

    欲知天将雨,铮铮发龙鸣。

    提剑走人间,百鬼夜遁行。

    飞过广陵江,八百蛟龙惊。

    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这是江湖小宗师,阮京华,写予剑神李淳罡的诗。

    字字行语之间,令二王爷热血澎湃。

    仿若心中有一柄嗜血狂刀,雪中悍刀行。

    此人的一生,在江湖中描述得并不多。

    但在有限的篇幅里,却能看见他那极其曲折的历程。

    如果专门为著书立传,也未尝不可。

    听潮亭二楼,徐千秋放下手中案卷,心中激荡千里,千秋万古。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便知道李淳罡之名。

    迄今为止,虽知道此人就在听潮最底层,躲于千米之下,不愿出世,但他却未曾主动下去见过这传说中的人间剑仙。

    如今天下将乱,这老头儿,也该出世了。

    只是不知,他这世子殿下亲至,能有几分薄面能请得动那羊皮裘老头儿。

    世子殿下的身份不行,若是以那一枪呢?

    岁月漫漫,黑牢永存,老躲着,也不是回事儿。

    有些事,终究还是要自己面对。

    羊皮裘老头李淳罡,一生纵横江湖,以“剑甲”之名立于四大宗师之首。

    然而由于爱惜王仙芝的才气,不惜自毁木牛马。

    那一战,其中结果真相,世间少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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